第十届中国京剧艺术节初评工作已于日前结束。现将入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至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59881766
附件: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3年11月9日
来源:阅读原文
TAG:
免责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整合或他人上传,本站出于传递信息,不保证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请您在阅读、创作过程中自行确认,本站处于公立,若有异议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