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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未来之星”全国大学生视觉设计作品展览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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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州大学

评展日期:2024-09-30

投稿方式:artcommittes@126.com 【 不支持本站投稿 】


为搭建全国大学生视觉传达设计作品展示与交流的专业平台,思考设计教育的本质及价值意义,关注当下视觉传达设计的文化特征与社会影响,探索国际视域下符合国情、面向未来的中国设计教学特色和人才培养模式,中国美术家协会与福州大学定于2024年11月举办第十届“未来之星”全国大学生视觉设计作品展览,现面向各院校征集作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福州大学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厦门市文联

协办单位:厦门书画院、福州大学教务处、福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中国民间艺术研究院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任:马锋辉、王心晨

副 主 任:王 平、韩  绪、李礼建

秘 书 长:李 伟、陈正达、张  健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菲菲、何  洁、张  明、陈淑媛、苗登宇、贺绚绚、夏  岩、章  云

办 公 室:贺绚绚、陈正达(兼)、张 明

展览编辑:杨 雷、李  双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4年11月(同期召开第十届全国视觉传达设计教育学术会议)

五、展览地点:厦门市文联艺术展厅

六、作品征集

(一)展览评选:作品提交以学校单位为主,允许学生个人提交自荐作品。各院校初选作品后统一报送展览组委会。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复评,评出入选作品不超过3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数量为准)。

(二)参展资格:展览作品为定向征集,国内在校(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成人教育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在高等院校正式注册的进修生均可参加。作品提交以各院校为单位统一报送。

(三)作品类别:1.插图设计;2.海报设计;3.品牌形象设计;4.文创设计;5.字体设计;6.IP设计;7.信息设计;8.书籍设计;9.包装设计;10.多媒体设计;11.综合项目设计。

(四)作品要求:

1.请勿在所提交的作品文件上标注任何院校,指导教师以及作者信息,以确保评审公正。

2.所有类别投稿作品需提交单张或多张A4幅面高精度彩图(彩色效果图或照片均可),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RGB模式,每张提交图片不超过10M。每件(套)作品请另提供一副适合80cm×100cm展板喷绘要求的组合完成图电子版和其40cm×50cm(10M以下)的缩小版。

3.海报设计类别支持提交动态文件,例如MP4或GIF文件,大小不超过50M。

4.书籍设计类别每件设计作品表现形式不限,书籍、画册、报纸、杂志期刊、概念出版物均可,提交作品图片需体现书籍的整体设计(包括书籍的封面、内页和局部的设计)。

5.多媒体设计类别每件设计作品表现形式不限,可以采用动态海报、网页设计、UI设计(软件界面,APP等软件图标与界面交互设计)、广告等表现形式;动态演示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50M,统一提交格式为MP4格式。提交作品图片需能直观体现作品的关键截图,再以统一格式与要求提交视频。

6.综合项目设计类别每件设计作品表现形式以平面设计形式为主,综合项目设计包括以系统设计、整合应用设计等多角度、多方式呈现的设计项目,例如毕业设计、跨界设计、展览视觉系统设计等。为更清晰全面解读作品,综合项目设计作品提交可加入2分钟以内的视频。

七、参展须知

(一)投稿电子邮件中应包括以下文件,并按照如下层级顺序编制:

1.所属院校文件夹

2.作品类别文件夹(以本次展览作品类别命名,例:书籍设计)

3.学生作品文件夹(以学生名字命名,例:李XX,文件夹内应包含作品文件、《报名登记表》及展板,作品文件请以作品名命名,多图请标注序号。《报名登记表》及展板以姓名+作品名命名。

*请严格按照该文件夹规范编制文件,以方便登记整理。

(二)截稿日期:2024年9月30日。

(三)投稿邮箱:artcommittes@126.com

(四)联系电话:010-59759687。

(五)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投稿作品在展出和出版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均由送展单位自行负责,展览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相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二)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三)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四)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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