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打造人民群众普遍认可的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根据《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鲁建发〔2023〕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决定开展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设计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发挥设计引领作用,建设人民满意的好房子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总工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建设工会
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
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
为加强对竞赛工作的领导,成立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分管负责同志任主任,相关处室、单位、行业协会负责同志任成员(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具体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工作。
三、参赛范围
(一)建筑设计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独立参赛,也可以联合体形式参赛,企业注册地不做限制。
(二)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筑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单位至少提供1个参赛作品。
(三)历届建筑设计专业的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筑工程大师均应提供参赛作品,大师参赛作品不计入上述第(二)项参赛作品数量。
(四)参赛单位和参赛人员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竞赛内容
竞赛地块由参赛单位自行预设,已建成或在建项目也可参赛。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五、奖项设置
(一)成果奖项
1.成果奖项设置综合奖和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精装修、BIM技术应用、户型设计、农村住宅、齐鲁风貌等专项奖。同一作品可同时获综合奖和专项奖。
2.综合奖一、二、三等奖分别不超过申报总数的5%、10%、20%。
3.专项奖一、二、三等奖分别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0%、15%、20%。
(二)组织奖项
对动员发动广泛深入、组织工作周密扎实、获奖项目量多质优、社会影响力大、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六、参赛作品
(一)总体要求
1.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代建筑方针,落实《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鲁建发〔2023〕3号),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
2.落实绿色低碳要求,突出科技赋能和创新驱动,坚持绿色健康、智慧科技、全龄友好等理念,达到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7/T5097-2021)规定的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
3.突出齐鲁风貌、地域特点、乡土特色和时代特征,深入挖掘当地文化元素,梳理提炼住宅建筑文化特质,注重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空间布局错落有致,各类建筑形态应依托开敞空间和主要道路,高低错落、层次丰富、疏密得当、通风良好。
(二)提交材料
参赛作品提交材料包括信息表、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展板等,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三)知识产权
1.参赛单位须是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或知识产权所属方(知识产权权利人),参赛作品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纠纷。
2.参赛作品联合其他单位共同完成的,需要提供知识产权归属说明,且设计单位不超过2个。
3.组委会拥有参赛作品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广、推荐相关建设单位使用等。
4.获奖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的,组委会有权撤销其获奖资格、收回证书。
七、工作流程
(一)单位申报。
1.10月31日前,参赛单位将参赛作品报送单位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省外参赛单位报送驻鲁分支机构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未设分支机构的,报送省勘察设计协会,由省勘察设计协会委托设区市组织初赛。
3.参赛作品申报不分综合奖和专项奖,根据专家评分确定获奖奖项和奖次。
(二)市级初赛。
1.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总工会组织初赛,获奖比例参照省级奖项设置确定。
2.对拟授奖设计单位和参赛人员通过当地有关部门向省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核实信用信息,排除存在严重失信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
3.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11月20日前将获得综合奖二等奖以上和专项奖一等奖作品和《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设计竞赛作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省级决赛。
1.专家评审。组织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专家成立技术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打分。按照50%的比例确定综合奖提名名单,进入网络投票环节;确定专项奖拟获奖名单及奖项等级,专项奖不再进行网络投票。综合奖专家评审打分权重占综合评价的70%。
2.网络投票。将获得综合奖提名的参赛作品展板电子文件在网上公布,动员社会公众投票,每人限投提名名单的50%。根据得票数量换算标准分,标准分权重占综合评价的30%。
3.综合评价。根据专家评审打分和网络投票得分权重,计算参赛作品综合奖综合评价得分,按得分高低排序,提出拟获奖名单及奖项等级。根据各地组织发动、报送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提出拟获优秀组织奖单位名单。
4.公示公布。拟获奖名单经组委会审核后,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问题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行文公布。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要完善竞赛组织体系,成立市级竞赛组委会,充分发挥各级协会、工会的骨干作用,广泛动员辖区内建筑设计单位、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建筑工程大师参赛,使竞赛活动成为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强院、大师”培育的生动实践。各建筑设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牵头责任,组织本单位设计人员积极参赛。
(二)抓好遴选把关。竞赛工作要坚持“谁申报、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谁评定、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严把标准条件,认真组织申报、初赛和决赛工作,确保赛出符合人民群众需要的好房子设计作品。
(三)推动成果应用。组织编辑获奖作品集和学术研讨交流,支持建设单位与获奖单位对接合作、采用或借鉴获奖作品开发高品质住宅项目。优先推荐落地的获奖作品项目参评国家级奖项和“泰山杯”奖等省级奖项,优先推荐获奖个人参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省建筑工程大师。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工会宣传阵地,大力宣传竞赛活动和获奖作品、单位、人员,提高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设计竞赛的社会关注度,扩大“山东设计”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九、其他事项
(一)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确定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见附件6),于9月8日前发至邮箱shandks@163.com。
(三)联系方式: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孙钦铎、王齐,0531-51765172;省建设工会,范亭亭,0531-51765557;省勘察设计协会,张晓瑛,0531-87087237。材料邮寄地址: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小纬四路2号301室。
附件:1.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设计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竞赛地块条件与要求
3.提交材料要求
4.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设计竞赛作品信息表
5.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设计竞赛作品信息汇总表
6.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设计竞赛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名单
7.《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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