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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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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郑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

评展已结束

投稿通道已关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展示郑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形象,提升郑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力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郑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

1、征集内容

郑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单位标识(LOGO)

2、征集单位

郑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郑州市特殊未成年人康复中心)

3、设计要求

1、构思主旨鲜明。标识(LOGO)及IP形象能直观反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题,融入河南文化元素,突出“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体现“儿童友好”理念,具有明确象征意义。
2、具有广泛适用性。标识(LOGO)适合郑州各级未成年人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在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公共标识、工作牌、信函标记等载体和环境应用和传播。
3、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涉及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郑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所有。
4、标识(LOGO)图案像素不小于125px*125px,分辨率300dpi以上,同时必须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

4、征集时间

2023年11月24日至 2023年12月7日。

5、投稿要求

请投稿人将LOGO标准化制图(A4幅面,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及设计说明,统一发送到邮箱 ,邮件名为:姓名+郑州市未保LOGO设计+联系方式。

6、评选方式

由郑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组建评审组,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开展集中评审。在征集作品中确定3件入围,入围的标识(LOGO)及IP形象设计方案将通过郑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公示,择优确定一件予以采用。

7、奖项设置

最终选取录用的作品可获得由中心颁发的荣誉证书。

8、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二)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活动主办单位(郑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所有,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单位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三)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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