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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文明泉州•行"泉州市公益广告大赛

级别 : 全国赛    关注 : 1.71K+     首页 > 大赛 > 平面标识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文体旅局、市场监管局,泉州晚报社、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市广告协会、泉州市广播影视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公益广告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文旅局举办2025年泉州市“文明泉州·行”公益广告大赛。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征集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以及热爱公益广告创作的单位或个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公益广告作品。

  二、参赛主题

  本次公益广告大赛主题为“文明泉州·行”,突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结合推进诚信消费、文明旅游、城市文明等内容,创作一批积极向上,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公益广告作品。作品围绕以下方面进行创作:

  (一)诚信消费类:聚焦消费环境优化,推动实施“放心消费在泉州”行动,倡导公平竞争、提高经营诚信度、拒绝餐饮浪费、防止价格欺诈,共创满意消费、放心消费等;

  (二)文明旅游类:树立文明旅游、安全出行新风尚,体现导游规范职业、保障游客权益,旅行社守法经营等;

  (三)城市文明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公共生活好习惯、爱护环境、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养犬、文明礼仪、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影、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倡导非遗传承、保护文物古迹等;

  (四)其他与“文明泉州·行”相关的公益主题。

  三、参赛要求

  (一)作品类别及规格

  1.视频类:短视频(含微短剧形式呈现的公益广告),作品格式为MP4,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技术制作的作品,应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并在提交作品申报纸质材料时予以注明“作品使用AI技术制作”。视频时长不超过120秒,并附上设计说明。

  2.平面类:包含摄影、海报、漫画等(系列作品不超过4幅),提交电子设计稿格式为JPG,尺寸为A3,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色彩模式RGB,10MB以下,并附上设计说明。

  3.每人报送作品不超过3件,并注明参赛主题。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参赛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等影响评审公平的内容,片头和片尾不得有黑场。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不得变相设计商业广告,不得出现公司企业名称。

  2.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本机构原创,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已公开发表或参加其他比赛已经获奖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的,由参赛者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与大赛组织机构无关,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参赛资格和追回其所获荣誉及奖金的权利。

  3.参赛者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虚报、瞒报信息,由于虚报、瞒报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所填作者参赛信息务必确保真实无误,一经提交,无法更改。

  4.参赛作品自提交之日起,即视为许可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拥有作品使用及推广权,有权将参赛作品免费在媒体上展播,或在推介、观摩、学习等非商业目的的活动中进行复制、播出、网络传播以及用于公益性宣传、展览、编辑、出版、发行等,以及纳入活动组织机构管理的公益广告数据库,向上一级部门推荐参评或更高级别同类型赛事推荐参赛。

  5.参赛作品无须支付任何报名费用,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报送的参赛材料均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凡投稿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时间安排

  (一)活动宣传及作品提交阶段(7月下旬-9月中旬)

  参赛者按要求完成参赛作品的制作,填写报名表格,并在截止日期2025年9月20日前提交至大赛指定邮箱,逾期报送无效。

  (二)预审阶段(9月)

  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对提交的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作品,确保作品保证质量并符合参赛要求和主题。

  (三)投票评选阶段(9-10月份)

  在泉州市广告协会和社交媒体平台上展示入围参赛作品,开通公众投票通道进行投票(每个账号仅能投一次票,可多选),得票最高者获“最佳人气奖”(视频类和平面类各1名)。同时,组织专业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各类奖项。

  (四)结果公示及展播(10-12月份)

  公布大赛获奖名单,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推荐给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展播宣传。

  五、评选奖励

  大赛由主办方和专家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别组织实施评选,对入选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及最佳人气奖颁发奖金和证书(奖金均为税前金额,所得税由获奖者按规定自行申报缴纳),热心公益奖颁发牌匾及证书。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平台及公共场所进行展示,并推荐给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一)视频类:

  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1万元及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0.5万元及证书

  优秀奖(5名):奖金0.2万元及证书

  (二)平面类:

  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0.5万元及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0.2万元及证书

  优秀奖(5名):奖金0.1万元及证书

  (三)最佳人气奖:

  视频类(1名)和平面类(1名):奖金0.2万元及证书(可与其他奖项叠加)

  (四)热心公益奖:

  设热心公益奖若干名,颁发牌匾及证书。

  六、申报程序

  (一)本次大赛承办单位为泉州市广告协会,协办单位为泉州晚报社、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市广播影视协会。活动进展情况将发布在各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其抖音账号上。

  泉州市广告协会电话:0595-22168383,联系人:林岚。

  (二)参赛者需填写《2025年泉州市“文明泉州·行”公益广告大赛报名表》,于截止日期2025年9月20日前随参赛作品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为:XXX机构/个人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类别。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激发和释放公益广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要加强联络沟通,积极组织部署,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账号、资源渠道广泛宣传发动,争取创作出更多更优秀的作品。泉州晚报社、泉州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发挥普及主流价值、传播文明理念、振奋人们精神、引领时代新风的重要作用,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等工作。

  附件:2025年泉州市“文明泉州·行”公益广告大赛报名表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泉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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