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成制于2004年,2014年起被确定为省委宣传部与河北师范大学共建单位。学院设有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四个本科专业,以及艺术学、新闻与传播、戏剧与影视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学院已形成学科专业特色鲜明,教学科研成果丰富,实践应用成效瞩目的良性发展态势。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文化建设,彰显学科专业特色,增强全院师生和广大校友的凝聚力与认同感,有力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征集学院院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徽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至11月30日
四、有关要求
(一)内涵要求
设计需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简洁大方、色彩协调,充分体现新闻传播学院“传承文明 播撒智慧”的院训精神,能够彰显学院学科特色、文化底蕴、师生风貌及时代特质,具备较强的视觉冲击力与艺术感染力,易于识别与记忆,色彩可参考蓝色调。
(二)应用范围
作品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与延展性,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多种传播形式,便于在不同载体(如活动物料、标牌、印刷品等)中广泛使用与再创作。
(三)格式要求
1.需提供黑白稿、彩色稿(明确标注 RGB 及 CMYK 色值)。如若涉及学院名称,应规范使用新闻传播学院中英文全称:新闻传播学院(School of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
2.作品需附创作思路、设计理念、内涵注释、使用规范等说明,引经据典请注明出处。所有投稿作品恕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
3.提交A4规格电子文件,需为AI、CDR或PSD格式源文件(优先矢量图),同时提交JPG格式高清图(分辨率≥300dpi,文件大小≥3M)。
(四)产权要求
1.投稿作品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对他人作品构成侵权,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责任。
2.凡被采用的设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传播权等)均属于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作品一经投稿,均视为投稿者同意本条款。
五、投稿方式
1. 一律用A4规格绘制、编辑,作品一律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投稿邮箱为:xcxsgz@hebt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新传院徽征集+姓名+联系方式”。
2. 提交内容:
(1)设计图稿(彩色+黑白),包含源文件及JPG高清图。
(2)设计说明文档。
(3)同时提交《新闻传播学院院徽征集活动创作者承诺书》,需包含创作者手写签名扫描件(PDF格式)。
六、评选与奖励
学院将组建评审小组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经评选,采用的院徽奖励3000元及荣誉证书,参与者将获得荣誉证书。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所有。
附件:
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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