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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雷波杯”四川省大学生农业创意设计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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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评展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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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2023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川字号”农产品品牌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实施品牌驱动战略,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同时为大学生提供展示和学习交流平台,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搭建传承优秀乡村文化公益性交流平台,助力“农业+文创+旅游”融合发展,并进一步推动相关院校和不同地区间的专业交流,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3 年省级本科高校大学生竞赛项目的通知》(川教函〔2023〕164 号),四川农业大学携手雷波县人民政府共同举办 2023 年“雷波杯”四川省大学生农业创意设计大赛。

一、大赛名称

“雷波杯”四川省大学生农业创意设计大赛

二、大赛宗旨

创新引领振兴,创意点亮乡村

三、主办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

四、承办单位

四川农业大学

雷波县人民政府

五、执行单位

四川农业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雷波县农业农村局

四川农业大学乡村振兴学院

四川农业特色品牌开发与传播研究中心

六、参赛对象

全国高等(高职)院校全体在校大学生

七、参赛方式

可个人单独参加或组队参加。营销策划方案、短视频团队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其他类别团队学生人数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八、赛程安排

(一)作品征集9月18日—10月30日

(二)作品初评11月1日—11月5日

(三)决赛评审11月中旬

九、竞赛内容

(一)命题单位

雷波县人民政府

(二)作品类别

1、品牌形象设计

2、包装设计

3、平面广告

4、营销策划方

5、短视频

十、参赛作品要求

(一)各类参赛作品均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不能含有色情、暴力等因素,遵守《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意识形态及政治观点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行业规范等要求,坚决杜绝抄袭!

(二)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设计稿中禁止出现任何可识别参赛者身份的信息。

(三)参赛作品一经提交,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十一、大赛报名及作品提交方式

(一)报名途径

所有参赛作品均通过大学生农业创意设计大赛官网进行报名并提交作 品(网址:http://www.cnacdc.cn),首次使用需先注册。

参赛者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虚报、瞒报信息。由于虚报、瞒报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参赛人自行承担。

(二)作品网上提交

参赛者报名后按网页提示上传作品,同一作品(含系列)在作品列表中只能生成一条记录,如出现多条记录则视为重复上传;多人组队创作的作品应由小组任意一名成员上传,并在上传过程中添加所有作者;如发现多个账号上传同一组作品亦视为重复上传。参赛人必须在报名截止前自行删除重复作品,报名截止后不得对作品进行任何修改或删除。

(三)作品征集时间

网上报名及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8:00

(四)其他

1、大赛相关通知通过“四川农业品牌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和进行,请参赛作者或团队主创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直接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以免错过大赛相关通知和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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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指导教师加入大赛QQ群824113309,以便相关工作开展。

3、网上报名及作品提交技术支持:罗涛老师(QQ号375361241,手机号15008313415)

十二、奖项设置

(一)常规奖项

大赛按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设常规奖项一、二、三等奖,以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一等奖参赛队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所有获奖均颁发荣誉证书。

(二)政府奖项

大赛另设政府奖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评委对常规奖项一等奖作品进行再次评选,确定总决赛入围作品,并最终通过参赛者现场提案评选出政府奖项(如个别类别作品未达到相应质量标准,个别奖项可空缺);同时结合获奖质量和参赛作品数量评选出政府奖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院校。所有获奖均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入围总决赛的作品决赛时须提供实物。

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特等奖:1件,奖金6000元/件,颁发证书、奖杯

一等奖:4件,奖金4000元/件,颁发证书、奖杯

二等奖:6件,奖金2000元/件,颁发证书

优秀指导教师奖:5名,奖金1000元/名,颁发证书

优秀组织院校奖:5个,奖金1000元/个,颁发证书

十三、评审形式

(一)评委组成

评委由高校专家、行业专家、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命题企业负责人等担任,由大赛组委会聘任确定。

(二)评选方式

初赛采用网评或线下评选方式;总决赛采用作者现场提案评选方式;发生争执时,评审组组长有裁定权。

十四、相关知识产权及参赛作品所有权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按照本次大赛要求完成的原创作品,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如有任何相关法律纠纷,一切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二)参赛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获奖者需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并提交源文件,主办方支付相应奖金后,作品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组委会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拥有决定获奖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包括用于农业创意设计大赛的对外宣传、各种场所展览以及网络平台作品展示等。

十五、其他事项

(一)如因不可抗因素影响赛事进程,将延期举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承办单位所有。

十六、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杨琴18580042725  侯亚男18581677080

(二)联系电话

0835-2882153

(三)联系地址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46号四川农业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来源: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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