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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学习强国”文化遗产创新创意设计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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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学习强国平台

评展已结束

投稿通道已关闭


为有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发起“‘学习强国’文化遗产创新创意设计大赛”活动,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文化遗产创意设计作品。

一、活动内容

活动主题:推动传承创新 建设文化强国

本次大赛以传承和保护优秀文化遗产为主旨,鼓励创意和创新,共设置传统工艺创新、数字科技应用、创意设计、文旅融合四个赛道。

(一)传统工艺创新赛道:鼓励参赛者传承传统工艺并推陈出新,融入现代设计理念和科技手段,打造更具现代美感和实用性的工艺品,包括陶瓷、漆器、刺绣、木雕、玉雕、景泰蓝、花丝镶嵌等。

(二)数字科技应用赛道:以数字技术、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科技手段为切入点,鼓励参赛者将文化遗产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创造出更具互动性和体验性的作品。

(三)创意设计赛道:鼓励设计师和设计爱好者设计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如文博文创产品、创意礼品、家居用品、文化主题服饰等。

(四)文旅融合赛道:鼓励参赛者将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相结合,打造独具特色的文旅融合项目,如创设特色文化主题游径、红色文化体验、文化遗产研学或游学、文化体育融合发展等。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央宣传部宣传舆情研究中心(“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支持单位: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中国美术馆

承办单位: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民族同心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三、活动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24时。

四、作品要求

(一)本次大赛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作品,企业、机构、个人特别是高等院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可以单位、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参加其他赛事已获奖作品,不得参加本次大赛。

(二)参赛者需保证参赛作品是其原创作品,本人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凡被认定为抄袭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问题的作品,将自动失去参赛资格。

(三)参赛作品可以是一件或一个系列,每件(套)参赛作品原则上应为同一或同组材质。

(四)每件(套)参赛产品需提供设计效果图或实物展示图,单幅要求为 A4 幅面竖排 210*297mm,300dpi 精度,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M;作品格式为 JPG 或 PNG 格式;作品版面上应包含以下内容: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设计说明。

投稿作品标题格式为:赛道名称+作品名称。如:传统工艺创新+作品名称、数字科技应用+作品名称、创意设计+作品名称、文旅融合+作品名称。

(五)同一参赛者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 2 件(套)。团队参赛同一件(套)作品只填报一次,须在报名系统中列出所有作者的姓名,每件(套)作品的作者不得超过 5 名,指导教师不得超过 2 名。

(六)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参赛者提供的设计效果图或实物产品图不得出现作者(团队)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五、参与方式

1.在“学习强国”PC端(网址www.xuexi.cn)实名登录后,点击右侧导航栏或主页中部的“我要投稿”;点击“‘学习强国’文化遗产创新创意设计大赛”活动封面图,即可按照提示参与活动。

2.因作品文件无法参与线上投稿方式的参赛者,可通过线下邮寄U盘方式,投递参赛作品(U盘不退回)。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 联系人:李老师 010-85253028

六、奖项设置

征稿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择优评出入围作品,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设的活动专题中进行展示,组织专家团队对所有作品进行复评,从中选出优秀作品,颁发证书及奖品。

获奖作品将参加“学习强国”文化遗产创新创意设计大赛成果展,优先推荐作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文创产品开发生产,并在“强国城”线上渠道展示销售。

七、注意事项

(一)参赛者应确保参赛作品为其原创,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不得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版权或肖像权、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如造成第三方之权益损失,参赛者需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凡涉嫌抄袭或其他侵权问题的作品,将自动失去参赛资格;若已评定获奖,则收回已授奖项并公告。如造成主办方、承办方及其他方损失,参赛者需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参赛作品一经入围(以在本平台发布为标志),即视为参赛者长期、免费授权主办单位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展示使用该作品。主办单位在不改变作品原意的基础上,可以对所参赛作品作必要修改。

(三)参赛者应承诺参赛作品未曾在其他比赛中获奖。同时,本次大赛获奖的参赛者应保证获奖的参赛作品不参加其他比赛或转让给他方。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已经获奖的收回获奖证书和奖品,拒绝其参加主办单位举办的其他比赛,公开予以通报,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对于获奖作品,除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展示外,主办单位有优先使用推广的权利,主办单位将依照有关程序与获奖者及有关方签署使用推广协议。

(五)参赛者及其参赛时所在单位可以自行、免费、非商业性使用参赛作品。如需进行商用或授权他人使用,须征得主办单位书面同意。

(六)对于本次活动的有关细节问题,主办单位有权进行技术性解释。

欢迎读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

咨询电话:12361;010-85253028。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2024年9月3日


本文来源: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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