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柴桑文化内涵,提升柴桑文化影响力,推动我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经柴桑区文旅旺区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现举办首届“九野杯”文创产品设计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赛名称
首届“九野杯”文创产品设计大赛
二、大赛时间
征集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评审时间:2025年1月1日至1月17日
三、主办单位
九江市柴桑区文旅旺区指挥部办公室
四、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社会,无年龄、行业、地域限制,凡是从事文创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企事业单位、文化传媒机构、大中专院校及文创产品设计爱好者;非遗保护单位、老字号、非遗传承人及热心非遗手造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集体或个人报名自主参赛内容。
五、征集内容
1.文化创意类。以柴桑区本土文化为背景,聚焦“渊明文化、贤母文化、岳飞文化”,创意设计具有历史性、知识性、实用性、艺术性、趣味性的文创产品,依托区文博场馆开发系列文博衍生品等。重点突出柴桑文化特色、柴桑地域特色和丰富的人文历史文化内涵。
2.旅游文创类。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可结合柴桑特色文化旅游等主题,满足旅游购物需求,创意设计新颖、时尚、实用、艺术特色鲜明的生活、办公用品和纪念品等。
3.产品包装类。依托柴桑区文化进行品牌、包装及手提袋创意设计,重点突出本土特色、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兼有创新性、特色性、实用性、工艺性和量产性,具有艺术价值、使用价值和礼品价值等。
4.城市IP形象类。打造大众化、年轻化、流行化的柴桑IP形象,设计作品构思应具有很强的可延展性和周边应用可行性,个性鲜明,便于传播。可采用现代创意手法,做到视觉上简洁、有鲜明的形象特点、易形成视觉记忆,内容上鼓励赋予IP形象性格特点及精彩故事,个性上具有亲和力和吸引力。
六、作品要求
1.实物。文旅实物产品(含包装、说明等)邮寄至指定地址。另外需发送以下电子文件至指定邮箱:文件请注明作品尺寸(长、宽、高)与材质,系列作品请注明各单件作品的尺寸材质等信息(一个作品填一张报名表)。单件作品参赛提交作品图片数量不得超过5张彩色照片,系列作品提交图片数量不得超过8张(其中:1张图片需体现作品全貌,其余图片要求多角度、多维度、多视角,尽可能体现作品原貌。提交的样图和照片,文件统一为JPG格式,300dpi,规格A3,单个文件不超过20M。
2.设计稿。文旅产品设计稿(含产品设计理念、尺寸、材质、包装、说明等)发送至指定邮箱。需提供以下电子文件:作品图片1-5张,作品需为A3规格的彩色照片或彩色效果图或模型图片(规格为420mm× 297m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注意:文创设计实物要邮寄至指定地址,设计稿要发送至指定邮箱,实物和设计稿件两者缺一不可。邮寄作品时请将报名表及声明(见附件1、附件2)一并邮寄,提交作品电子文件请以压缩包RAR形式上传,文件命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以便信息核对和评选。
七、赛程安排
本次评选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作品评审。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参评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入围、获奖的文创作品将通过柴桑发布、柴桑文旅等媒介进行公布。
1.初评阶段(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1月10日 )。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计汇总,初评遴选出入围作品。
2.终评阶段(2025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在初评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邀请文创产品相关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评选出文创设计大赛获奖作品。
八、参赛方式
1.提交报名。每件参赛作品需填写报名表和声明,规范填写作品名称、尺寸规格、制作材质、市场定位、创意说明等信息。
2.提交时间。参赛者将报名表和声明发送至指定邮箱,实物邮寄或送达至指定地址。收到作品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2月31日,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逾时不予受理。
3.提交要求。参赛作品电子稿件(含报名表、设计图纸及提交资料等)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jjxwg2132@163.com,文创产品设计大赛参赛作品: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实物作品(含报名表及声明)寄到: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文化艺术中心五楼文广旅局,联系人:汤莹莹,电话:15870885859 。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实物作品制作材质不倡导使用贵金属、宝石等贵重物品,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和途中丢失等原因造成影响参赛,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及获奖证书;
入围前30名作品,每件作品赠送九江户外猩球野生动物世界门票2张。
十、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均须为原创或新创,以及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并无抄袭仿冒,或者已与有关单位和个人合作并投入市场销售的作品。此次活动举办前开发出来的文创产品不得参赛(以九江市柴桑区文旅旺区指挥部办公室认定的为准)。
2.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有参赛作品(包括设计方案、文字材料、样品、照片等)一律不再退回。
3.所有参赛作品不得出现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他与设计无关的符号,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为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5.自评委会收到参赛作品时起,即有权将该参赛作品无偿用于宣传(包括商业宣传)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展览、报道和出版等。征集作品入选后,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所有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修改、展示、宣传、应用的权利。入选团体、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6.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参赛者须保证参赛作品无法律纠纷,否则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也将原额追回,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参赛者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7.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8.本次赛事奖金获得者需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9.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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