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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深港澳青少年创意设计大赛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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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发展办公室

评展日期: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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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澳青少年创意设计大赛是面向深港澳三地19岁以下的青少年举办的活动,由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发展办公室、深圳市文化创意与设计联合会、深圳青年联合会、香港星岛新闻集团、澳门文化推广协会、澳门中华民族文创学会联合主办。
  举办该项赛事旨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简称《纲要》)要求,推进粤港澳职业教育在培养培训、师生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合作;加强基础教育交流合作,促进大湾区青少年交流合作,推动青年人交往交流、交心交融,支持港澳青年融入国家、参与国家建设。
  举办该项大赛也是贯彻落实《纲要》提出的“增强大湾区文化软实力,共同塑造和丰富湾区人文精神内涵,完善大湾区内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培育文化人才”要求的重要举措。
  01
  主题
  “交流交融创想未来”
  主题阐释:推动深港澳三地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增强港澳青少年对祖国的向心力、认同感,支持港澳青年融入国家、参与国家建设;激发深港澳三地青少年创新创意激情,促进三地创意设计产业发展;鼓励三地青少年结合在地的文化与风俗,共同描绘大湾区未来的宏伟景象,共同塑造和丰富湾区人文精神内涵。
  02
  征集对象及条件
  深圳、香港、澳门三地小学一至六年级和中学(含初中、高中、中专、职高)在校学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方式参加。所有参评者应为至2025年3月2日仍登记在册的在校学生,且年龄至2025年3月2日不超过19周岁(含19岁)。参评者报名的组别应选择本人2024年下半年就读的年级。欢迎其他至2025年3月2日年龄不超过19周岁(含19岁)青少年踊跃参与。
  参评者分为新星组(小学组),及新锐组(中学组,含初中、高中、中专、职高生、及其他青少年)。
  申报项目最晚必须于2025年3月2日完成。
  每个项目可配1-3名指导老师,对学生开展项目研究给予辅助性指导。
  03
  参选作品
  参评作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一)科技新发明:包括科学装置、教学类及家居类用品、智能化产品、3D模型、科幻装置、科幻空间,方便日常生活或解决难题的小创造、小物件、小装置等;
  (二)创意新媒体:包括多媒体互动、交互设计、影像、动画、游戏、小软件、小程序等;
  (三)设计新视角:包括服装、配饰、插画、海报、手工作品等;
  (四)科幻新世界:包括科幻小说、科普作品。
  04
  评审标准
  创新性:具有原创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或对事物的设计或使用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具有创新及独特的理念;
  实用性:突出创造性思考和实践,利用创意设计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具有改善周围环境面貌、提出满足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生活理念的潜力;
  逻辑性:具有合理性,利用创意与设计思维,提供合理和正确的方式方法,符合科学理论依据,切合主题;
  前瞻性:具有实验性和探索性,在前沿科技和互联网技术、思维的运用上寻求突破和创新。
  05
  评审方式
  评审主要根据参赛选手提交的实物、图像以及辅助资料进行,分初评和终审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审
  第一阶段的评审以城市为单位,由执委会组织评审团,参考以上的评审标准,通过网络评审遴选出该城市两个组别分别排序前10%-15%的参赛选手进入终评(具体比率依据当届报名人数而定)。
  第二阶段:终审
  第二阶段现场评审,评审团将会在深圳召开评审会议。鼓励进入终审而未递交实物的参赛者补交实物。评审团将通过实物及其他辅助资料评选产生所有获奖者。
  评分排序第1名至4名为金奖,5名至12名为银奖,13名至24名为铜奖,25名至44名为优秀奖,45名至64名为提名奖。
  06
  评审团构成
  评审团由执行委员会按照4个征集门类各甄选3位专家、共12位专家组成,由深圳、香港、澳门三地主办机构推荐产生,评审团成员名单将在终评前至少一个月公布。
  07
  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6日举行启动仪式;
  2025年3月2日截止报名;
  2025年3月3日至9日初评选出前10%-15%的作品;
  2025年3月15日至16日终审选出所有获奖者;
  2025年5月上旬举行颁奖仪式;
  2025年5月-8月三地巡回展览及参观交流等系列活动。
  08
  费用
  登录报名及提交作品无须付费,但参评者须自行承担作品运输所产生的物流、保险及清关等费用。
  09
  奖项设置
  第三届深港澳青少年创意设计大赛奖项具体设置如下:
  分“新星组”和“新锐组”两个组别设置:
  新锐组(中学组)
  金奖:4个,每个奖励价值约8,0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银奖:8个,每个奖励价值约5,0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铜奖:12名,每个奖励价值约3,0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优秀奖:20名,每个奖励价值约1,0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获奖证书;
  提名奖:20名,每个奖励价值约6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获奖证书;
  新星组(小学组)
  金奖:4个,每个奖励价值约5,0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银奖:8个,每个奖励价值约3,0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铜奖:12名,每个奖励价值约1,0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奖杯和证书;
  优秀奖:20名,每个奖励价值约8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获奖证书;
  提名奖:20名,每个奖励价值约5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获奖证书。
  最佳指导老师/指导团队奖:8个,每个奖金20,000元人民币,颁发荣誉证书。该奖项颁发给两个组别的金奖获奖者的指导老师/指导团队。
  最佳组织奖:3个,无奖金,颁发荣誉证书。该奖项颁发给申报作品获得奖项最多的学校或机构。
  最具人气奖
  新星组(小学组):10个,每个奖励价值约20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证书;
  新锐组(中学组):10个,每个奖励价值约2000元人民币的奖品以及证书;
  注:
  1.奖项数量将根据资金到位情况适当调整;
  2.所有奖品价值及奖金均为人民币税前数额,获奖者均需依法缴纳所得税,由秘书处代缴代扣所得税后发放奖品、奖金。如获奖者为团队,可委派一位获奖代表领取奖品、奖金;
  3.奖品包括但不限于台式机、平板电脑等学习设备、博物馆年卡、书卡等。由于奖品涉及到多地及多家商家、服务机构,具体清单待后期公布,主办方对此有最终的解释权。
  4.所有奖品由执委会指定,秘书处统一购买和发放,不得兑换现金、找零、调换等;
  5.奖金将在颁奖典礼结束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财税规定及流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期间由于政府拨款及银行支付等手续,或需最长6个月时间(若因政府拨款时间延后,则发放奖金及奖品的时间相应顺延)。获奖者须及时向主办方提供奖励发放所需一切材料,如出现材料递交延误或奖励接收方变更等获奖者造成的情况,主办方有权顺延奖励发放时间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6.深圳的奖金接收方可使用单位或个人账户,港澳地区奖金接收方仅可使用个人账户。若奖品及奖金接收方与报送方为不同单位或个人,则需额外提供由报送方签字盖章的书面授权书。
  7.“最具人气奖”旨在表彰在创意方面获得较高人气的作品。本奖项将通过公众投票产生,最终根据作品的得票数来确定获奖者,具体投票方式详见官网通知。获得人气奖的作品同时也可以获得其他奖项。
  10
  交流活动及宣传推介
  (一)参观交流
  为鼓励获奖者互相交流学习、共同提高深港澳三地的创意设计水平,将举办“设计之旅”活动,组织获奖者参观深圳设计周、香港设计营商周、深澳双创周等重大创意活动;参观考察三地的文创街区、重点场馆、地标建筑等;大赛还将联合深港澳三地的知名设计公司、时尚品牌、科创企业、艺术文化机构等开展深港澳学生寒暑假实习、参观活动或志愿者计划,邀请获奖者参与。
  (二)教育培训
  为推动三地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合作,将举办设计教育系列讲座,邀请深圳大学等高等院校的设计专业教师为获奖者授课,同时举办工作坊等寓教于乐的活动。
  (三)三地巡展
  根据实际条件择机在三地部分参与学校举办巡回展,组织获奖者及其优秀作品参加巡展。
  11
  申报方法
  参评者须于北京时间2025年3月2日24:00前在大赛官方网站上通过以下步骤完成登记及相关文件的提交:
  1.注册及创建账户,阅读并同意此次活动的条款、条件和规定;
  2.登录账户,填写并上传作品相关资料,填写参评者及项目指导老师信息(填报信息不全的,视为无指导老师),保存并提交;
  3.接到“通过初审”的通知后,登陆个人账户,按邮件提示上传相应的终审材料、证明文件、承诺书等其他邮件要求文件;
  4.邮寄实物,邮寄信息将在初审结束后发送至注册账户的“联系人”邮箱。收到通知的参评者邮寄作品实物时需邮寄至主办方指定仓库,请勿寄送至主办方,否则视为未收到。
  注:
  1.如需要寄送实物,请在接到“通过初审”的通知后再安排寄送。寄送时先登录报名系统,下载“青创大赛唛头”,填写、打印并贴在包裹外部。
  2.选择自送作品的参评者请耐心等待主办方邮件通知作品自送的相关信息。
  3.参评者可在通过初审后登陆个人账户选择继续补充作品材料。
  12
  作品资料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初审阶段
  1.照片:所有照片均可通过网站提交,每件作品最多可上传不超过10张照片,每张尺寸不得大于2Mb,JPEG或PNG格式,精度300dpi以上。照片必须为实物或实景拍摄。
  2.PDF文件:可在线提交,每个文件不得超过20Mb。
  3.视频:可在线提交,每条不超过3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MP4格式。如包含非原创音乐则必须提供著作权使用证明。
  4.科幻小说等文字创作,参评者需提交正文字数应不少于2000字、不超过6000字,在大赛官网上须提交PDF格式。科幻小说等文字创作须提交查重报告(知网、万方、PaperPass)。
  5.动画或其他应用程序:参评者的参赛动画高清视频文件或大型程序文件可联系主办方通过邮件或网盘发送。
  终审阶段
  1.进入终审的项目可选择性提交以下材料:指定规格的展板一份(电子版或手绘版)和一个不超过3分钟演示视频。材料内容可涵盖:作品的特点解说、功能展示、制作过程、流程演示、概念或难点解析等。
  展板规格要求:
  (1)电子展板:单张展板画面尺寸为390mmX540mm,PDF格式(无密码保护)/JPG格式,精度300dpi,图像需以高分辨率导出,并以作品ID命名,在线提交。
  (2)手绘展板:展板画面尺寸为390mmX540mm(建议居中装裱在480mmX630mm的黑色KT板或黑色纸板上),展板背后须附作品ID和作品名,和实物一起寄送至主办方指定仓库。
  视频规格要求:
  横屏拍摄,时长不超过3分钟,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并以作品ID命名,在线提交。
  2.实物。
  a.作品必须处于组装完毕、功能完备状态。主办方原则上不接受需要在现场进行复杂安装或搭建的作品,如必须进行现场组装或搭建,请参评者本人前往终审现场自行组装或搭建,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如参评者拒绝前来终审现场进行组装或搭建,须自行承担因作品组装不完全/功能不完整带来的一切后果。
  b.电子类作品须配备转换及变压器,以适应中国内地的电压:220伏,50赫兹。
  c.科幻小说等文字作品,作者须自行打印装帧,作品背后须附作品ID和作品名。
  d.体积大于1m x 1m x 1m,或重量超过50KG的超大作品,提交前须事先征询主办方意见。主办方保留不接受超大型作品的权利。
  注意事项:
  a.参评者请根据就读学校/户口所在地选择参评赛区。如以团队参评,团队成员均须来自于深港澳三地,并以参赛项目发生地为参评赛区。同个作品不得在不同赛区重复申报,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b.参赛作品及其辅助资料(含作品演示视频和展板)不得出现作者就读学校、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不得出现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权的内容。
  c.评审材料中的文字语言必须为简体或繁体中文。
  d.海报、画册、小说、作品集、U盘、易腐物品、液体类物品等一律不退还。
  e.需要到现场安装的参评者须自行准备安装布设的工具和材料,所有自带物料请自行保管妥当,如有遗失或损坏,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f.主办方将尽可能采取一切预防措施确保作品获得妥善处理,但不为参赛作品运送过程之遗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遗失或损坏的作品将无法参加评选。
  g.参赛作品在主办方或主办方指定的场地将受到合理的看管,但在主办方并无疏忽的情况下,主办方无须为参赛作品所受的任何损坏或遗失负责。为免产生歧义,主办方与参评者在此同意,任何表面的生锈、氧化、变色、或者其他因受湿气所引致的类似情况,一律不被当作损坏,而是参赛作品的固有物特质,主办方无须为此类情况负责。
  h.考虑到手工类作品本身的不稳定性,为了有效规避此类作品在收寄、组装、调试、摆放等过程中产生的损坏风险,主办方建议参评者自送至终审现场并亲自组装调试,具体情况请参评者自行评估。主办方与参评者在此同意,此类作品在展览和评审期间发生任何损坏,主办方无须负责。
  i.为保证大赛评审、展览等活动的正常进行,所有参评者不可在大赛巡展完成前要求回寄其作品。
  j.主办方或指定物流商将会在巡展完成后通知所有参评者取回所提交作品,参评者须承担作品离开仓库或其他指定场所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参评者需在收到通知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取回。如参评者未在给定期限内取回作品,则由主办方自行处理,参评者不得提出异议或索赔。
  k.参评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大赛的主办方拥有对以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及所有获奖决定的最终裁定权。
  13
  条款及条件
  请详细阅读以下关于第三届深港澳青少年创意设计大赛的条款及条件。凡报名参加本次大赛的参评者及机构,均自动视为接受本活动的以下所有条款及条件。
  1.所有参赛作品须符合世界各国的道德和伦理的普遍标准,同时符合本次活动主旨、主题以及规定。主办方有权拒收任何不符合以上标准的作品。
  2.参评者应声明并保证所提交作品是独立或共同原创或委托创作,并没有违反、破坏、损害或侵犯任何第三者的财产利益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权利、使用者的权利、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权利和其他权利)。参评者自愿同意主办方不承担对于任何因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而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诉讼、索赔、损失、破坏而造成的一切赔偿费用。若事后证明已登记或已获奖的参评者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参评者将在第一时间被取消参赛资格,其所有参赛作品也会从候评作品中撤出,其获奖资格(包括奖金)将被取消。
  以上责任条款适用于由主办方和主办方提供的与参评者参与本奖项有关的一切事宜。
  3.主办方对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并有权以任何方式免费利用所提交作品进行与奖项有关的合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尺寸使用、复制、刊登或出版参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手工制品、绘图、工艺图、原图、摄影照片、视频、草稿、幻灯片、雕刻品、模型、原型、印刷或数码资料)于网站、出版物、数码光碟、电脑软件发布、展览及任何其他合适的非商业活动、场合及印刷刊物,不再另外支付酬劳、专利费用或其他任何费用。除主办方和参评者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参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主办方及作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主办方保留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评审团的决定将为最终决定。本奖项不设上诉机制。
  5.主办方保留以任何理由取消、推迟或提前举行部分或整个活动的权利;主办方并不需要就有关决定向参评者、指导老师或提名机构偿还或赔偿任何费用;所有提交的资料将不予退还。
  6.获奖者须同意其参赛作品在当届活动结束后一年内,按主办方决定展出,并同意按主办方要求提供资料以供日后活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宣传推广及展览。
  7.获奖者须同意日后应邀协助主办方推广本奖项,并参与相关的推广活动。
  8.所有参评者如拟使用本奖项标志作印刷用途,须事先获得主办方的批准。
  9.本细则中的条款及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因本赛事产生的争议具有排他性管辖权。
  10.本细则中的条款及条件以中文简体和繁体订立及发布,如有不同甚至冲突,以中文简体版为准。
  11.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文化创意与设计联合会所有。

来源: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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