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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杨凌示范区首届“杨凌礼物”征集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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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宣传部

投稿截止: 2025-02-28 00:00

评展日期: 2025-03-05 00:00

投稿方式:3934969042@qq.com 【 不支持本站投稿 】


参赛对象

凡中国境内的旅游商品、工艺品研发机构,生产经营厂家、文创企业、文创园区、博物馆、经销单位,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大中专院校师生,杨凌非遗传承人等均可以单位和个人名义参赛。

参赛作品要求

(一)本次大赛征集作品形式、外观造型及图案不限,参赛作品要以杨凌示范区的历史文化、地域文化、产业文化和国家使命为主题内容进行创作。

(二)保证设计原创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同一主题、同一材质的作品可组成系列作品参赛,系列作品与单项作品不重复获奖。

(三)参赛作品的设计需要考虑其实际生产在造型和材质上的可实现性,以及产品的价格定位和制作成本等因素,产品要适合量产、工艺成熟、便于携带,适合收藏、馈赠,有纪念价值,能成为杨凌示范区对外交往、商务往来的精美礼品和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旅游商品。

(四)参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制造、时尚潮玩、杨凌非遗及特色文创、杨凌特色食品等及其衍生品。也可以是以杨凌名胜古迹、文物、地标建筑、重大历史事件、名人名家等为设计元素开发的文创产品,依托杨凌本地名特优产品开发的文创产品。

(五)已经量产或已经开发产品也可以参加征集活动。

作品提交说明

(一)参赛作品须提供源文件、参赛作品申报表及参赛承诺书,如有样品可一并提交。

(二)参赛作品源文件需保留300dpi以上,作品推荐尺寸:2560像素*1440像素(横版),上传色彩为RGB模式,自行保留CMYK模式文件,作品出图为JPG格式,如需呈现更多效果,如动效或视频等,请自行储存为能够完整呈现作品的模式即可(包括但不限于GIF、MP4格式)。

(三)多作品效果图应注明尺寸、分辨率、横竖构图、色彩模式等参数。

(四)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0M,每件作品可提交不超过10张图片。

(五)参赛作品源文件、报名表及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后以文件夹(名称为参赛作品名称)形式统一提交至邮箱3934969042@qq.com。样品可寄至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路6号政务大厦626室。

(六)联系人及电话:

许老师:

029—87033712 / 13619202125

张老师:

029—87036215 / 13571897552

廖老师:

029—87036215 / 19282990727

时间安排及流程

(一)大赛启动(2024年11月20日前),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大赛征集公告,扩大宣传影响。

(二)作品征集(2024年11月20日—2月28日),参赛者通过邮箱或到现场提交参赛作品。

(三)作品初评(2025年3月5日—15日),由大赛评审委员会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按一定比例评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名单将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

(四)作品终评(2025年3月16日—25日),作品终评结合网络投票结果和专家组意见,评出奖项。网络投票评选占总成绩的25%,终评专家组意见占总成绩的75%。最终评出的获奖作品名单通过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

(五)颁奖及展览展示(2025年4月10日—20日)将举办颁奖典礼并对获奖的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展示。

(六)后续活动(2025年5月—6月)

1.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大赛成果展示获奖作品。

2.进一步引导企业与获奖者对接,促进设计成果落地。

3.大赛工作总结、成果宣传。

4.生产、销售:(包括但不限于定制销售、景区销售、线上电商销售,直播销售、文创专卖店销售等)

表彰奖励

(一)金奖(一名):奖金为20000元,颁发奖杯证书

(二)银奖(两名):奖金为10000元,颁发奖杯证书

(三)铜奖(三名):奖金为5000元,颁发奖杯证书

(四)优秀奖(若干):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评选杨凌示范区特色伴手礼,授予牌匾。

参赛要求

(一)参赛报送材料有关要求:参赛者须填写报名表一份,认真填写参赛作品说明。详细说明设计思想、设计目的、作品特点、选用材质、主要加工方式、曾参加其他活动的情况等内容。字数以不超过500字为宜。

(二)参赛单位填报参赛报名表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行业生产相关证明等;参赛个人填报参赛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等。

(三)报名表以电邮的形式发给大赛主办方, 电邮标题上注明“‘杨凌礼物’征集大赛”字样。

(四)专利作品需要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特别声明

(一)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选设计稿件一律不退还,投稿人应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设计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二)参选的设计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习俗。凡涉及抄袭、借用等行为的,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大赛主办方无关,并且大赛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入围作品的所有权为作者本人所有,大赛主办方拥有作品使用权,有权进行作品使用、开发、修改;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次大赛获奖产品的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示等,否则,大赛主办方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对于获奖作品,参赛者进行作品转让、出版、参加展览等活动,须经大赛主办方同意,否则,大赛主办方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入围终评的作品原则上均须制作实物产品(确有困难也可用概念设计图代替),实物需包装保护完好寄送至指定地点。实物作品参与作者需自制外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贴统一标签(作品报名表)。若作品在运输过程中受损,大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报名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如需退还,请在寄送作品时同步提供书面申请,在作品展览后与大赛主办方联系及时取回,若三个月内不取回则视同放弃。入围信息和寄送时间等内容以邮件和电话通知为准。因邮寄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大赛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大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机构、单位,均颁发参赛证书。

(六)大赛主办方对本届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

2024年“杨凌礼物”征集大赛参赛作品申报表

2024年“杨凌礼物”征集大赛参赛作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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