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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创意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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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教育厅 卫健委

评展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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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助力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承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创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以文创为纽带,将流行元素、创意产品与中医药壮瑶医药哲学思想、文化内涵、养生理念相结合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创产品,以更加贴近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展示中医药壮瑶医药魅力,吸引更多群众尤其是年轻人通过创意设计和产品制作等方式了解中医药壮瑶医药知识、传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关注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为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振兴发展、健康广西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文化动力。

二、大赛主题

  文赋中医 创意八桂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广西中医药大学

(三)协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四、时间安排

(一)大赛启动:2023年6月。

6月发布大赛通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作品征集:2023年7月—9月。

(三)作品评审:2023年10月。

(四)成果展播:2023年10月—12月。

评选优秀作品将在中国中医药报社、广西中医药管理局、广西中医药大学官方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矩阵进行展播,同时汇编大赛优秀作品记录册,便于后期持续推广。

五、大赛内容

(一)参赛对象。(均可以组成集体或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1. 广西中小学生、大中专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学历不限,专业不限。

2. 广西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管理机构、学(协)会、医药企业、新闻出版、传媒机构等中医药从业者,包括教师、医师、药师、护师、科研人员等

3. 广西其他各领域社会团体和个人,职业不限。

(二)作品内容。

1. 符合党和政府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

2. 以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为设计取材依照范围,注重知识性、文化性、通俗性、艺术性,同时突出中医药文化导向,彰显中医药文化底蕴,具有鲜明的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

3. 涉及中医药壮瑶医药专业内容准确无误,禁止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规定的医疗行业违禁词,包括中医秘方、中医药物及药品医疗器械推广等内容。

4. 作品可包含生活、学习等多方面,注重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的统一,传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

(三)作品类型。

1. 工艺品类。

具有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性、纪念性或礼品性的挂件、摆件、雕件、饰品、叶画等。

2.生活用品类。

具有实用性、新颖性,贴近百姓日常生活,易于推广应用的创意玩具、生活用品、产品包装、办公用品等。

3.文化品牌衍生品。

具有文化品牌衍生出的与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结合紧密的文创周边产品。

4.数字媒体文创品。

中医药数字藏品、互动设计、虚拟空间设计、文化IP形象、MR空间设计、MR人物互动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设计等。

(四)参赛方式。

1.官方宣传平台:广西中医药管理局官网、广西中医药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医药大学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设“2023年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创意大赛”栏目,并实时更新相关信息。

2.作品提交:以电子稿的形式于2023年9月30日前填写、《大赛承诺书》(附件1)和《参赛报名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与作品电子图片(实物作品须提交作品展示图片,包含正侧背等多角度,限3—5张)一同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作品名称》+参赛个人/单位名称(报名先提交电子稿,经过初评确定入选后,进入终评需提交实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作品统一由单位报送,其他社会个人或团体自行报送。

3.提交作品设计图,版面大小为A4(210mm×297mm),jpg格式,分辨率为350dpi;单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0MB,视频不超过5分钟;数字媒体文创品需提交作品设计图jpg格式等和不超过500M的演示视频文件,视频格式WMVAVIMP4等格式均可。

4.进入大赛终评的实物作品需提供作品实物和展板(A3尺寸大小)。邮寄至指定地点参评。

(五)评审公示。

时间:2023年10月(具体时间待定)。大赛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的评审程序和评分标准,开展作品评审工作(评审分为设计稿初评和实物终评两个阶段)。

1.设计稿初评: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入选作品。

2.实物终评:所有入选作品在10月进行最终实物终评,确定作品入选名单,通过官方媒体向社会公布。

3.结果公示:作品入选名单将在大赛指定官网、相关媒体及网络等平台公示一周,如发现非原创作品,经核实由大赛组委会取消其入选资格。

4.评审要素。

(1)设计创意:产品设计构思新颖、有创意,具备艺术性,符合时代审美和社会价值观;

(2)文化内涵:产品具有文化传承价值,承载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元素,有助于文化传播;

(3)实用度:有较强实用性,贴近百姓日常生活,易于推广应用;

(4)市场度:易于生产制作,充分考虑消费体验,项目落地后可具备市场前景和商业价值。

六、表彰奖励

(一)学生组。

1.中小学创新奖。

分2个类别:

Ⅰ类:小学组(含小学)

II类:中学组(含初中、高中、中职学生)

各类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创意奖20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参赛作品以实物或设计图为主,鼓励中小学生积极了解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通过自己对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文化的认知,用自己的创意绘制各类中医药形象和相关作品。绘画、作品等必须由参赛者独立手绘或手工完成,表现手法、绘画技法不限。不允许使用电脑对画作进行处理或者用挂历、海报等印刷品制作拼接画。鼓励实物标本写生。

2.大学生创新奖。

各类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创意奖20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参赛作品以实物或设计图为主,推动在校大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文化、中医药哲学思想、大健康养生理念,通过融合创新的理念,结合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开发设计出符合时代审美观念和生活需求的中医药文创产品。作品须附具体的创意说明及作品表达的关键词。鼓励实物作品参赛。

(二)社会组(产品创新奖)。

各类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创意20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参赛作品以实物或设计图为主,要结合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创意开发设计出集流行元素、创意产品与中医药哲学思想、文化内涵、养生理念相结合的中医药文创产品。每件(套)作品均须附具体的创意说明,包括作品产生的描述、内容构思、文化内涵、现实意义以及工艺制作要求;均须提炼出创意表达的关键词。鼓励实物作品参赛。

(三)组织奖项。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大赛组委会将从单位报送作品的数量、质量、是否设置分赛等因素综合考虑,对大赛作品征集和推广有积极表现和贡献的单位进行表彰,颁发组织奖项。

评奖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允许奖项空额产生。

七、参赛规则

 (一)大赛鼓励设立分赛区,鼓励各相关地市、药材主产区、生产企业、医院、学校、科研院所专项征集创新创意作品,推动中医药壮瑶药创新发展。

(二)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如抄袭等行为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与赛事组织方无关,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知识产权争议与赛事组织方无关。

(三)每位参赛作者提交作品最多不超过3件(组合系列作品除外),同一件作品不得跨类别跨奖项重复报送,每件参赛作品署名作者(含指导老师)最多不得超过5人。

(四)为保证大赛评奖公平、公正,所有作品、图片、设计说明、影片中均不得体现作者及企业名称,否则视为废件。

(五)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参赛作品制作、邮递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六)主办单位及大赛组委会拥有对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公益用途推广、宣传、展览等权利。

(七)参赛作品的产品研发、市场销售、数字藏品转化等活动涉及商业合作的,由作者与大赛组委会进行协商。

(八)进入终评的实物作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却需退回的请在成果展播后30个工作日以内联系大会组委会,逾期不予受理。

(九)本次大赛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大赛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未尽事宜由本次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中医药局:

王小红,0771-2820552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沈菲菲,0771-2813180

自治区教育厅:

马月好,0771-5815212

更多内容详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创意大赛的通知》

(桂中医药发〔2023〕15号)(扫描二维码获取原文及附件)


来源: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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