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南京市已成功入选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为塑造南京儿童友好城市统一形象,营造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浓厚氛围,体现城市人文关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南京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logo和主题曲歌词。南京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南京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2.南京市儿童友好城市主题曲歌词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18时,逾期无效面向全社会个人、组织、单位、社会团体公开征集。鼓励广大儿童积极参加,或以家庭为单位共同创作;应征者可选择参与一项或两项,同一作者单项投稿作品限3个以内。反映南京城市特征或文化特色,以儿童元素为灵感,设计要新颖活泼、充满童趣、标志性强、辨识度高;主题突出、结构清晰、简洁大方、色彩和谐,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以图形为主,可图文混搭)。应用性强,便于制作,适合于各类平台场所广泛传播。允许主办方对logo进行进一步加工后使用。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国际、国内著名标识,符合我国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制作电子版,手绘需扫描电子版,上交作品必须为彩色作品。分辨率不小于300dpi,色彩模式为RGB,导出格式为JPG或PDF格式。手绘作品规格为A4幅面,要求图片清晰,单张图片大小控制在2-10M。提交电子文件时需附300字以内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主题曲歌词字数限制在200字以内,突出南京城市特征或文化特色,体现“儿童友好”理念,时代感强,健康向上,易学上口,合辙押韵,易于传唱。有条件的,欢迎提供配套歌曲简谱或五线谱电子版1份,格式为jpg,纸质版3份,A4纸打印,或提供歌曲录音小样,格式为MP3或WAV。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专家、特邀儿童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将对作品进行筛选,对logo入围的前10件作品开展网络投票,最终获奖作品由评选委员会综合网络投票结果予以确定。主办方将在相关媒体公布评选结果。
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含税)分别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含税)分别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01 参赛者必须提交完整的资料,并同时提交投稿承诺书。02 应征者为机构的,报名表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报名表须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签署。03 如投递多个作品,按照“一作品一投递”原则,每个作品需递交相应报名资料。04 所有作品应在2023年8月20日18时之前投递完成。不接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任何作品。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且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雷同,且尚未注册。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已发放奖金、证书全部追回。主办方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由参征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作品被选中后,设计方必须提供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便修改完善和印刷。主办方支付奖金后,即拥有被选中的设计作品全部知识产权,有权对设计作品修改、组合和使用等。获奖者有义务协助主办方对作品进行修改。作品一经采用,获奖作品作者未经主办方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该设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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