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持续擦亮“南鄂杯”高创赛品牌,努力集聚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引进一批咸宁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原创性、独创性、引领性高科技项目,强力推动“334”重点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助力咸宁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现面向海内外举办2023年湖北•咸宁第六届“南鄂杯”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公告如下:
1.大赛主题
智汇咸宁 共赢未来
2.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3.主要目的
(一)强化招才引智。通过举办大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挖掘创新创业人才,着力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落户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项目,转化一批高质量创新创业成果,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强化创新创业。针对咸宁产业实际和企业需求,依托人才中介机构海内外人才项目资源、高校院所及企业资本信息,通过开展项目评审、积极洽谈对接、主动跟踪服务等方式使高层次人才项目引得来、落得下、发展好。(三)强化产才融合。围绕“334”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需求,搭建技术、人才、资本、数据等产业升级要素高效对接平台,推动咸宁市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四)强化对外推介。通过对咸宁市展开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推介,让更多的高层次人才了解咸宁创新创业环境、人才政策、区位优势,不断擦亮咸宁城市名片。
4.大赛时间
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
5.参赛对象及条件
拥有稳定团队、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且有意向来咸的海内外创新创业个人、团队或企业均可报名参赛。具体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赛人应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具有在咸宁创业意愿,大赛报名阶段参赛项目尚未在咸宁落地,赛后计划在咸宁注册成立公司或与相关企业达成合作。(二)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人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商业化、市场化潜力,与其他任何企业、团体、个人无产权纠纷。(三)报名参赛项目应在咸宁市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电子信息与智能制造、新材料与新能源、现代农业与服务业、资源与环境等产业范围内,单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产业类别参赛。(四)曾获得往届“南鄂杯”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奖项的项目不得重复参加本届大赛。同一类型项目,在全国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2次以上(含2次)未能落地的,不能参加本届大赛。
6.大赛流程和赛制
大赛流程主要分为报名和初审、初赛、项目对接、复赛、决赛、颁奖签约仪式6个阶段。重点围绕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电子信息与智能制造、新材料与新能源、现代农业与服务业、资源与环境5个产业,按照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先进性、匹配度、成熟度、技术含量等方面进行评选。
(一)报名和初审(7月至8月)
a.大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参赛选手提交《2023年湖北•咸宁第六届咸宁“南鄂杯”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书》,提供身份证或护照、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专利证书以及反映人才(团队)能力、业绩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材料合成电子文档(PDF或WORD格式),并于2023年8月27日下午15点前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女士、舒女士;
联系电话:0715-8128158;18571612816(微信同号);
邮箱:xn_market@163.com、479042237@qq.com。
b.大赛组委会根据参赛条件和要求,组织专家团队对参赛项目的可行性(是否符合咸宁产业需求)、材料真实性(申报人学习工作经历、国内外创业经历等)和落户意向进行甄选,筛选进入初赛的项目。
(二)初赛(9月)分深圳、武汉2个赛区组织,采用“10+5”模式(10分钟路演,5分钟答辩)进行初赛。由专家组及相关职能部门就项目同咸宁现有资源、产业需求的匹配程度、项目成熟度、技术含量、落地可行性等进行评审打分,专家评分占70%,相关职能部门评分占30%,按照每个产业不少于10个项目择优评选约50个项目进入项目对接阶段。
(三)项目对接(10月初至11月初)结合咸宁实际和产业发展需求,大赛组委会分批次组织有意向落户咸宁的项目和团队赴有关县(市、区)、经济园区洽谈对接,积极为推动项目落户咸宁创造条件。
(四)复赛(11月中旬)在咸宁赛区组织,采用“10+5”模式(10分钟路演,5分钟答辩)进行,组织评委(共6名,其中创投机构4名,企业家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现场打分优选30个项目晋级决赛。复赛期间,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继续邀请项目团队到本地园区开展实地考察和现场对接活动,全力争取项目落地。
(五)开幕仪式及决赛(11月中下旬)决赛在咸宁市举办,赛前举行开幕式。开幕式后,30个晋级决赛项目不分组按照“8+7”模式(8分钟路演,7分钟答辩)进行角逐,并邀请国内知名投资机构负责人观摩。决赛设评委7名,其中创投机构1名,企业家1名,5个产业领域专家学者各1名。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确定获奖项目和奖项等次。
(六)颁奖签约仪式(决赛次日)举行大赛闭幕仪式,对决赛获奖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并由合作双方签署项目落地(合作)意向协议。
7.奖励资助
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分别给予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优胜奖5000元的奖励。项目落户后,将根据有关政策享受扶持。
8.有关事项
(一)本次大赛不对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二)参赛选手所提交的参赛项目相关资料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资格,追回已资助资金。涉及参赛项目知识产权纠纷的,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三)参赛选手完全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比赛,如对大赛有异议,可及时联系沟通,或选择退出比赛,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四)大赛期间,参赛项目有关材料将面向咸宁各类企事业单位、经济园区、科研机构公开,以寻求广泛交流对接。(五)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大赛组委会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六)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比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23年湖北•咸宁第六届“南鄂杯”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申报书
2.咸宁市市情简介
湖北•咸宁第六届“南鄂杯”高层次
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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