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统筹城市文化资源,建立融合手造企业、非遗工坊、设计师、高校以及社会资本共享全产业平台,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青岛市广播电视台、青岛开放大学共同举办2023青岛市第三届非遗+文创大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山东省委关于大力推进“山东手造”品牌打造与产业链培育的具体要求,特举办青岛市第三届非遗+文创大赛系列活动。
大赛将打造青岛文化“两创”成果展览展示的城市窗口,形成高效便捷的文化“两创”惠民消费体系,融合发展的文创产业升级平台,激励当代工匠精神,激发文化创新创意活力,使城市文化特质更好地融入现代设计、融入现代生活,推动建立全民参与下更高水平的文化“两创”发展规模,丰富代表青岛城市文化特色的“青岛有礼”系列伴手商品,将大赛成果推向市场,助推青岛文创产业新发展。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二、活动时间
三、组织机构及评审
主办单位: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青岛市广播电视台文创中心
青岛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评审:
大赛设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组委会由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广播电视台等相关机构人员组成;专家顾问委员会拟邀请业内著名专家学者、设计院校导师组成,负责对大赛的总体方案、目标定位、赛制规划、产品转化等提出专业意见,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把关。专家评审委员会以评审专家库方式组建,由行业专家、设计导师、市场经营代表、文创园区运营管理机构代表等组成,负责大赛评审工作。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
1.参赛作品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件参赛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开启评审流程后,不再接受作者信息修改。
2.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参赛者须按要求在大赛指定报名网站注册,完整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除必填内容外,还须将报名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构成填写齐全。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他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三)其他要求
参赛对象须按照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从大赛报名通道上报参赛信息,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五、征集类别
1.非遗传承创新类
本类别要求各参赛作品深入挖掘青岛城市文化资源,运用新创意、新技术设计创作非遗文创产品及作品。突出青岛本土元素,促进城市文化与时尚创意相结合,体现文化传承与创新,开发文化内涵强、风格时尚、符合当下社会审美的文创产品,包括并不限于装饰工艺品、办公学习用品、餐具、茶具、家居、服饰等各类生活创意产品,鼓励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产品参评,可提交单一或系列作品。
2.城市伴手礼
以“青岛有礼”为主题,将非遗技艺、特色文旅、地方民俗等融入设计创意,深入开发具有城市文化内涵、符合市场需求、创意创新性的文化旅游特色伴手礼,适合后期打造成为青岛文化旅游特色品牌。征集范围包括文创产品、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伴手礼、地方特产文化创意包装等。作品设计须贴近生活、贴近市场,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和实用功能,可提交单一或系列作品。
3.创意衍生设计类
本类别作品创作要求充分体现创意性,充分体现文创设计对非遗现代性传承的助力作用。作品须围绕传统节庆、人文历史、文化遗产、文物典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文化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元素进行设计,凸显青岛本地特色文化,挖掘青岛城市文化内涵,将特色文化元素、文化创意设计与地方特色产业融为一体深度开发,包括IP打造、有形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创意衍生的包装作品设计,以及数字形式的音视频、VR、AR、APP等交互类作品设计、衍生游戏设计等。鼓励对民俗、民间故事、表演艺术等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鼓励文化元素间融合开发。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渠道
大赛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按要求在大赛指定报名网站注册,完整填写参赛报名表。
2.报名时间
参赛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实物寄送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3.作品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须按要求以电子文档格式通过大赛官网上传提交。参赛者应仔细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提交效果图或照片时,文件统一为JPG格式,色彩模式RGB,分辨率不低于200dpi,规格A3(420mm×297mm),单个文件不超过10M;文件请注明作品尺寸(长×宽×高cm)与材质,系列作品请注明各单件作品的尺寸、材质等信息。
.视频、音频类作品提交时,音频类格式要求为MP3或WAV,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影视节目、动漫、微电影等视频类,格式要求为MP4或MOV(H.264 编码),分辨率不低于720*576,仅接收以4:3及16:9比例制作的参赛作品文件,提交文件网盘下载链接。
.交互类设计作品,可提交作品安装包文件,并将清晰的作品设计思路、主要画面及应用场景通过效果图、效果展示视频的形式提交。展示形式为图片的要求文件格式为JPG,色彩模式RGB,分辨率150dpi,规格A3(420mm×297mm),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0M;展示形式为视频的要求文件格式为MP4 或 MOV格式(H.264 编码),分辨率不低于720*576,仅接收以4:3及16:9比例制作的参赛作品文件,提交文件网盘下载链接。
.参赛者在收到作品入围通知后,应根据组委会要求进一步提交参赛作品实物资料。
.入围实物作品需寄送实物至指定地点,入围无实物作品需按要求制作展板并寄送。要求外包装箱坚固,便于搬运,贴统一标签(作品登记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七、奖项设置
八、版权要求
根据国际惯例,所有参加大赛的作者对其作品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其著作权。如作品获得奖金,则版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大赛主办方享有作品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和产品二次开发的权利。
大赛组委会享有所有作品的发表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翻译权、汇编权及优先使用购买等权利。除大赛组委会和作者授权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享有以上权利,不得开展侵犯大赛组委会和作者上述权利的行为,大赛组委会和作者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九、免责声明
1.若参赛者因自身提交信息有误而致其后在宣传、印刷、展览等赛事活动中被错误公示,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参加本次大赛而导致参赛者、获奖者或其他第三方之间产生权益纠纷时,主办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3.由于实物作品本身存在易碎、易刮伤、结构复杂等潜在危险而导致的非人为故意损坏的,组委会概不负责。
4.所有实物作品的外包装,皆不在组委会的安全保管范围内。对于外包装的破损和丢失,组委会概不负责。
5.因参赛者未在邮寄作品时附带“寄送信息”的实物作品,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安全保管责任。实物作品寄送及回寄过程中的任何丢失或损坏,组委会概不负责。
6.因参赛者提交错误信息而导致证书信息有误的,组委会不负责进行再次生成,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7.组委会按参赛须知,进行评审、展览、移动、保管,实物作品如有丢失或损坏,组委会概不负责。
8.由天灾、战争或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作品丢失或损坏的,组委会方面无赔偿责任。
十、报名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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