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施普及消防知识、助力火灾防控和宣传队伍形象的主要载体和媒介,作品应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开展消防宣传推广,造型应完整,内涵应丰富,具有较强的文化创意性、鲜明的消防元素特点和社会传播属性。具体要求如下:
1.设计提示
(1)原型可从中国消防历史文化见证物中选取,如实物、文字、文献、图案、影像、艺术作品等,造型主体或内涵可涉及与火有关的神话人物或瑞兽、火灾防范思想和提出相关思想论断的思想家、与火灾和火灾防范相关的古文字和器物、古代火政官职或官员、建筑防火设施或构件、消防装备与技术、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场景、消防应用等,鼓励自主拓展选题进行创作。
(2)可挑选消防救援人员在训练、工作、生活特别是作战中的精彩瞬间,生动诠释只要有险情,他们就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践行赴汤蹈火、竭诚为民铮铮誓言的实际行动,全面展现改革转制五年来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擎旗奋进的光辉历程和良好风貌。
2.提交形式
(1)原则上鼓励参赛者提交作品实物或相关实体模型。不限原实物作品尺寸,报送3张以上的实物作品电子版照片(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重要节点图等),并注明实物实际尺寸(长×宽×高cm)。组合作品中,请注明各单件作品的尺寸、材质等信息。
(2)若有特殊情况,也可提交视觉平面类、三维类作品,照片、手绘、计算机绘图均可。单件作品不少于3幅图片,即作品的三视图(主视图、俯视图、左视图)等;每件(套)作品投稿上传时不多于6幅图片,系列作品视为一件(套)作品。图片电子文件统一为JPG格式,计算机绘图要求CMYK色彩模式,规格A3(297*420m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3)若作品获奖,需提供作品设计图源文件(如AI、CDR、PSD等),供进一步深化设计。
(二)作品原创性
1.报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签和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纸、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主办单位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报送作品用于公益宣传,授予本次大赛组织者对本产品的媒体发表、使用、传播及编辑发行等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3.获奖作品为作者与主办方版权共有,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可免费用于普及消防知识等公益宣传。后续,若投入商业生产销售,则相关方再具体协商签订协议,约定收益分配。
(三)主办方将对部分获奖作品进行重点宣传推广及创新应用,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形成文创产品、影视作品、动漫游戏、数字IP等,参赛者可根据自身创作理念、目标需求等在提交参赛作品时,另行提供作品创新应用&宣传推广方案(非必须提交项)。
(一)登入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https://gd.119.gov.cn/)首页查找大赛启事轮播图并点击进入大赛启事页面;或登入“广东消防”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文创大赛—报名参赛”进入大赛启事页面。
(二)将《参赛报名表》、设计稿相关文件发至大赛指定电子邮箱gdxfyj@vi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消防文创大赛+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学校名称/单位名称/工作室名称+手机号”(联系人:黄兰 联系电话:18983089084)。
若有实物作品,请同时将参赛作品、《参赛报名表》创作者签名纸质版邮寄至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号广东省博物馆协会 王淳颖 19860782328。
注:《参赛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或作品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稿。
(三)电子邮箱收件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5日。
(一)作品征集:即日起至10月15日。
(二)作品初评:10月16日至10月18日,组织大赛评委从征稿作品中按比例初选出入围作品。
(三)作品终审:10月19日至10月20日,召集大赛评委对所有入围作品进行集中复评和终评,并评出获奖作品。
(四)获奖公告:主办方将在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及“广东消防”新媒体矩阵公示获奖单位及个人。
(五)优秀作品展出:拟定于11月初,在“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主场活动上展出优秀作品(具体时间届时以官方公布为准)。
(六)作品应用及宣传推广:11月期间,结合消防宣传月,遴选部分获奖作品及其创新应用作品,在各地市开展巡回展出及宣传推广活动(具体由各地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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