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先进制造业“2023突破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3〕7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实施先进制造业“2023突破提升年”工作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实施先进制造业“2023突破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的重大战略部署,抓紧抓实抓好工业经济头号工程,全面深化实施《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2022-2025年)》(鲁发〔2022〕15号),将2023年作为先进制造业“突破提升年”,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纵深推进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三个十大”行动,把做强做优做大先进制造业作为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中之重,立足国家所需、发挥山东所能,力争2023年在强创新、强产业、强企业、强平台、强融合、强投资上实现新突破新提升,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以新型工业化新成效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
二、重点任务
(一)在强创新上突破提升。深入实施《山东省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坚持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一体部署,持续做强创新平台、创新人才两大载体,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两大工程,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战略产品。
1.建强高能级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先进印染、智能化家电、虚拟现实等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高速列车、燃料电池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云计算装备等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作用,切实加强技术研发和转化扩散,争取年内攻克10项左右行业共性关键技术。聚焦超高清视频、新材料、高端装备、生命健康、固废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加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建设力度,新培育10家左右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力争实现国家级创新载体新突破。(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2.强化创新型人才引育。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年内新引育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50名左右。加强人才引领型企业建设,培育人才意识强、人才制度完备、人才聚集度高、创新引领作用显著的首批试点企业15家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着力推进产业基础再造。依托基础产业大省优势,聚焦陶瓷、碳纤维、精细化工、高端铝合金、第三代半导体等新材料领域,服务器、商用车、先进农机、工程机械、智能家电、高端医疗、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整机与零部件领域,以及国产数据库、计算机辅助设计等高端软件领域,精准编制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加快突破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等“五基”短板,力争全年承担10项左右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更好支撑和服务全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4.加强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强化先进制造业关键支撑作用,紧盯工业母机、芯片、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优化“揭榜挂帅”“赛马制”“军令状”等科研任务组织方式,年内实施100项左右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优化完善政府首购首用、保险补偿等机制,新培育推广200项左右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积极参与国家工业母机项目,制定实施工业母机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加快做强数控机床整机和关键功能部件,着力打造世界级中小机床之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二)在强产业上突破提升。统筹抓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和未来产业前瞻谋划,持续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标志性产业链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1.推动传统产业技改升级。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加快实现产业转型、数字转型“两个转型”,持续夯实现代化强省建设的深厚家底。启动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计划,聚焦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装备等六大优势产业,以抓高端化提升促结构升级、抓智能化改造促数实融合、抓绿色化转型促节能降碳、抓集群化发展促生态融通、抓服务化延伸促模式创新的“五抓五促”为主攻方向,全年组织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万个以上,加快推动六大优势产业产值向10万亿迈进,打造世界一流的基础产业战略基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2.促进重化行业优化整合。科学制定化工专项行动与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五年总体方案,实施更加精准的产业政策,切实提高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按照“控住总量、优化提升、节能减排”的原则,做大做强日-临沿海先进钢铁基地,优化提升莱-泰内陆精品钢基地,年底前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超过50%。按照“减量整小上大、减油增化延链”的方针,修订石化产业发展布局规划,争取更多重大石化项目列入国家规划布局,以烟台裕龙岛、青岛董家口、东营、菏泽东明等产业集聚区为主体,加快打造世界级高端化工产业基地,年底前高端化工营业收入占比超过50%。(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紧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现代医药等八大新兴产业,重点聚焦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新三样”,加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年内新培育10个左右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现有7个国家级集群。实施集成电路“强芯”行动,巩固提升基础材料、封装测试等现有优势,加快补强芯片设计、晶圆制造等短板弱项,尽快形成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加快做强新能源汽车产业,聚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推动产业提档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深度释放整车生产企业产能,不断丰富新能源汽车下乡车辆供应,提速发展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部件及配套零部件产业,力争年底前整车产量达到35万辆左右,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持续做大锂电产业,打造涵盖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电池制造、终端应用、拆解回收等全环节产业链条,力争年底前锂电产能达到110GWh/年左右。促进新能源开发与新能源装备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海上风电机型研发和样机试制,培育壮大风电装备产业集群;做强核电装备骨干企业,支持并推动更多配套产品取得核级资质、进入核电开发供应目录,加快核医疗、核能供暖等领域的探索应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4.超前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制定实施未来产业培育发展行动计划,瞄准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六大产业方向,加大前瞻性、探索性技术研究,着力培育未来技术应用场景,加速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力争在氢能及储能、人工智能、空天信息、元宇宙、磁悬浮等重点领域先发突破。加快建设济南空天信息产业园、青岛人工智能产业园、潍坊元宇宙产业园、烟台东方航天港等一批特色园区和产业集群,高标准推进济南-青岛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成势见效,支持济南、青岛打造未来产业先导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全力做强重点产业链。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抓紧抓实“链长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链长”统筹指导和“链主”引领带动作用,集中打造11条标志性产业链,年内“链主”企业达到150家左右,全面加强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深层次参与全国产业链生态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6.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梯次培育行动,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家电、纺织服装、食品、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装备等重点领域,构建以世界级集群为引领、以国家级集群为骨干、以省级集群为基础的培育发展体系。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和国家重大产业布局要求,加快推动建设一批专业性、特色化、在本地区处于领先水平的省级集群,年内新培育省级集群10个左右,力争实现国家级集群创建新突破。编制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集中力量支持做强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动力装备等3个国家级集群,推动加快向世界级集群提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在强企业上突破提升。充分发挥大企业主力军和中小企业生力军作用,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推动大中小企业互促共生,激发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微观主体活力和动力。
1.加快打造领航型企业。建立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培育机制,年内遴选30家左右企业作为首批培育对象,积极争创国家级领航企业,确保入选数量走在全国前列。总结推广潍柴、海尔等龙头企业的经验做法,加快建设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切实增强国际竞争力和产业链控制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2.梯次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充分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培育一批专注细分市场、聚焦主营业务、创新能力突出、成长潜力较高的优质中小企业,形成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梯度培育成长体系。全年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0家左右,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0家左右;全年力争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万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3.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深入实施“十链万企”融链固链专项行动,发挥大企业在技术、标准、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和中小企业在产业创新、强链稳链中的支撑作用,支持中小企业深度融入大企业供应链,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生态。全年推动开展各级重点产业链融链固链供需对接活动100场以上,促成企业间达成合作意向1000项以上,覆盖企业数量1000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
(四)在强平台上突破提升。充分发挥工业类园区主战场作用,大力培育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积极争创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发展高能级平台。
1.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突出制造业主体地位,修订开发区主导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明晰产业发展定位,增强先进制造业承载力,形成各具优势的特色产业。优化完善开发区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工业经济、项目投资等考核力度,进一步树立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导向,确保工业类开发区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工业投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3-5个百分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打造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工业类园区为主要载体,加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遴选培育,加快打造一批主导产业鲜明、发展水平领先,在创新效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绿色低碳、产业生态、开放合作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制造业集聚区。聚力推动现有30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做优做强,并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力争基地数量和评价星级保持全国领先。(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争创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聚焦产业链现代化、关键要素协同支撑体系、现代产业治理机制等方向,支持制造业规模较大、基础较好、代表性强的市争创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持续积累体制机制改革典型经验和创新成果,塑造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示范样板,力争有1-2个市入选首批国家试验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在强融合上突破提升。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低碳技术、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持续增强先进制造业发展新动能新活力。
1.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深化5G、数据中心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年底前累计建成5G基站20万个。高水平建设山东半岛工业互联网示范区,深入实施“工赋山东”专项行动,支持卡奥斯、云洲、橙色云、蓝海等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做大做强,新培育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10个左右。高标准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年内培育20家以上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建设100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场景)。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积极争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出台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政策,着力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体系,全面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提质、增效。(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2.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深入实施《山东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调整优化制造业用能结构,努力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实施制造业能效提升计划,加大高效用能设备应用力度,推动存量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升级换代。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绿色低碳供应链,推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创新开展行业和园区整体审核试点。年内新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0家左右,新建10家左右生态工业园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3.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等服务经济,推广共享制造、柔性制造等新模式,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平台经济品牌企业。充分发挥国家智能制造工业设计研究院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建设一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全年力争新培育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5家左右、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平台1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六)在强投资上突破提升。积极扩大和优化制造业有效投资,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精准引导项目谋划储备,靶向对接促进项目招引,有力支撑先进制造业发展。
1.完善项目推进体系。构建滚动推进、梯次培育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体系,实行“建设投产一批、开工实施一批、招引培育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对2023年单体投资10亿元以上、总投资9137亿元的275个重大项目,按照“二季度开工率80%、三季度全部开工”的目标,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调度推进,落实约谈督促,实施考核奖惩,确保落地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达效。(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健全项目谋划机制。建立分层次项目谋划体系,紧密结合国家重大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立足地区发展重点和区域特色,突出政策性、前瞻性和精准性,制定项目谋划领域指引目录,引导全省谋划高品质项目。加强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梯次谋划储备,每季度梳理200项左右制造业重点项目谋划清单,强化与省重点项目管理体系衔接联动。采取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等措施,高质高效办理项目落地手续,确保滚动实施、接续有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完善先进制造业招商图谱,瞄准前沿领域和短板弱项,按照“招大引强、招先引优、招新引特”的要求,建立省级招引信息服务平台,统一发布招引需求信息,常态化组织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港澳山东周等招引推介活动,“点对点”对接央企、世界500强企业、民营头部企业,创新“双招双引”全过程盯引服务体系,分级分类协调项目招引中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引进更多具有支撑性、引领性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先进制造业突破提升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年度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研究解决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将先进制造业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靠上研究部署、带头推进落实,不断完善上下贯通、横向协同、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牵头单位: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发挥高端智库作用。建立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咨询机构,委员由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化工、现代轻工纺织、产业经济等领域的院士、专家组成。充分发挥院士专家智力优势、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对省内外先进制造业发展进行跟踪分析和前瞻研究,对制造强省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对全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实施计划等进行论证评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三)强化政策集成创新。深入实施《关于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素资源保障的十条措施》,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先进制造业集聚。强化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省级安排一定数量用地指标专项支持保障省技术改造导向目录重点项目和省标志性产业链建设重点项目。对“两高”项目削减的碳排放指标进行收储调剂,指导各市统筹市域内污染物排放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制造业项目。鼓励银行机构对制造业重点领域单列信贷计划,增加信贷投放额度,扩大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规模。聚焦先进制造业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谋划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及时纳入省政府“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统筹实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四)加强评估督导考核。发挥省委“四进”工作队驻在一线、直面现场的制度优势,客观评价、精准督导各级各部门工作。健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大对先进制造业发展的绩效考核力度。对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市县加强督查激励。(牵头单位: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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