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摄影艺术作品展是我省规模最大、影响最广泛、参与作者最多、专业水平最高的全省性摄影展览,已经成功举办了八届,推出了一批精品佳作,全面展现了海南摄影创作的成果,发现并推出了一批优秀摄影人才,为推动我省摄影事业繁荣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海南省第九届摄影艺术作品展从即日起开始征稿,欢迎全省广大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第九届海南省摄影艺术作品展,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团结带领广大摄影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牢牢把握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努力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摄影作品,充分展示海南自贸港建设为摄影创作提供的丰富素材和广阔的空间,以及近年来我省摄影界的最新创作成果。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海南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海南省旅琼文艺家协会
活动时间
征稿阶段:2025年 8 月1 日-2025年 9月 30日;
评选时间:2025年 10月 10日前
公 示 期:2025年 10月中旬
展览展示期:2025年 11月
展览地点:待定
征稿规则
1.海南省内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海南籍在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旅居海南摄影家等均可投送作品。
2.征稿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
3. 展览设置4个类别,投稿人可依据不同类型作品情况,选投各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投稿总数不得超过8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
4. 作品主题须积极向上,黑白、彩色不限,题材、体裁、风格与流派不限 ,尤其欢迎聚焦现实题材 、彰显海南自贸港建设 的作品。
5. 投稿摄影作品电子文件应为 JPG格式 ,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 ,大小限≤6MB ;投稿作品为 短视频的,电子文件应为MP4或MOV 格式,大小不超过200MB 。
作品中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6.凡在海南省历届摄影艺术展、各类全国性影赛、影展中获奖、入选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7.要求实名制投稿。
类别设置
1.纪录类:(50件)
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
纪录类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 ~ 10幅。纪录类单幅作品须在2022年 1 月1日后拍摄,纪录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1 月1 日后拍摄。
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展示摄影者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拍摄,鼓励聚焦海南自贸港建设,记录现代化美好新海南建设的伟大进程,反映我省先进制造业、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题材,作品数量限20-30幅,拍摄时间不限,拍摄时间至少跨越3个不同年份,其中至少一幅主要图片拍摄于2022年 1 月1 日后。
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 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过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 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如使用胶片拍摄的,应准备用数码相机翻拍的完整胶片(带有齿孔、编号或生产商标识片基)的RAW格式文件,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依据。
2.艺术类:(50件)
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
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 ~ 10幅。艺术类单幅作品须在2022年 1 月1日后创作,艺术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1 月1 日后创作。
艺术类作品对拍摄和后期处理方法不作限制。作品当中应有投稿者本人拍摄的视觉元素。如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的素材须在投稿时声明并详细标注,必要时应能够提供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须附素材原图)。
3.创意和商业类:(30件)
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
投送创意和商业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 ~ 10幅。创意和商业类单幅作品须在2022年 1月 1日后创作,创意和商业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 1 月1日后创作。
创意和商业类作品对拍摄和后期处理方法不作限制。作品当中应有投稿者本人拍摄的视觉元素。如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的素材须在投稿时声明并详细标注,必要时应能够提供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须附素材原图)。
4.短视频类:(20件)
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
短视频类作品须在2022年 1月 1日后创作,每部作品时长需控制在8分钟内(含片头片尾字幕),画幅比例不限,原始作品分别率不低于 1920*1080。作品的第一帧应当为作品的封面。
短视频类作品内容应由投稿者本人拍摄。如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的视觉素材,须在投稿时声明并详细标注。作品中使用的音乐等其他各类素材,投稿者应确保拥有合法使用权。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素材的,必要时应能够提供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
短视频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人员(不超过4人)分工,并注明第一创作者。
入展数量设置
本届展览拟入展作品150 件(每幅/组作品为1 件)具体如下:
(一)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约50件,其中:
金奖 1件 颁发荣誉证书
银奖 2件 颁发荣誉证书 铜奖 5件 颁发荣誉证书
入选作品 42件 颁发荣誉证书
(二)艺术类约50件,其中:
金奖 1件 颁发荣誉证书
银奖 2件 颁发荣誉证书 铜奖 5件 颁发荣誉证书
入选作品 42件 颁发荣誉证书。
(三)创意和商业类 约30 件,其中:
金奖 1件 颁发荣誉证书
银奖 2件 颁发荣誉证书 铜奖 3件 颁发荣誉证书 入选作品 24件 颁发荣誉证书。
(四)短视频类约20件,其中:
金奖 1件 颁发荣誉证书
银奖 2件 颁发荣誉证书 铜奖 3件 颁发荣誉证书 入选作品 14件 颁发荣誉证书
入展作品均颁发证书,入展作品将按中国摄影家协会有关规定申请入会积分;对部分成绩突出的市县摄协将颁发“优秀组织工作证书”。
注:根据参展作品情况协会可对入展作品数量设置适当调整。
作品投送
艺术类、纪录类、创意和商业类、短视频类投稿:
(1)每幅投稿作品请将原文件名修改成“作者姓名+标题+联系电话”,统一建立文件压缩包,发送至海南省摄影家协会邮箱:hainanpa@126.com;联系人:尹辉; 咨询电话:0898-65228821(办公室)13637550898。
(2)投稿作品同时附一份投稿信息表(见附件下载),准确填写作品标题、作品说明(200字以内),叙述清晰明了,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题材符合展览主题,以及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属地、所在市/省直单位、邮箱、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3)短视频类作品采用MP4或mov格式,作品不得在画面、字幕等内容中显示作者信息。同时附一份投稿信息表(见附件下载),准确填写作品标题、作品说明(200字以内),叙述清晰明了,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题材符合展览主题,以及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属地、所在市/省直单位、邮箱、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注:投稿不接受邮寄报送;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作品评选
1.组委会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本届省展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2.终评结束后,对于拟入展作品,主办方将统一调取作品的高精度电子文件(jpg格式长边不低于3500 像素,大小不低于6MB),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纪录类作者还须提供用于鉴定的原始影像文件或底片翻拍文件;短视频类作品调取不低于1920*1080分别率版本视频,用于展览。
3.凡因个人原因未能接收、查阅相关通知,以及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上述文件的作者,一律视为自愿放弃入展资格。
4.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
5.在终评阶段,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选作品幅数。
其他说明
1.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2.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实际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本届展览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不退稿。 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对本届省展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4.评选结果将在省文联官方网站“海南文艺网”,省文联、省摄协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
5.本届展览入选作品将在省内外部分重点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和移动客户端等全媒体平台展示。所有来稿,省摄协有权从中择优推荐参加部分全国性摄影比赛、展览评选。
6.主办方有权在有关各级文联、摄协的工作和公益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本届影展展出的全部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7.本届展览优秀作品的作者可按中国摄协、省摄协相关规定申请入会积分。
来源链接: 阅读原文
下一篇 没有了
投稿截止: 25/10/20 2025第五届集美·两岸大学生摄影大赛
投稿截止: 25/12/31 第三届“大扬杯”全国摄影作品征集
投稿截止: 25/11/30 “光影丝路·神奇宁夏”2026年宁夏摄影邀请展
投稿截止: 25/08/31 2025 海峡两岸旅游商品设计创意大赛
投稿截止: 25/09/30 2025海南省第九届摄影艺术作品展征稿
投稿截止: 25/09/30 2025人文乡村摄影马拉松活动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