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全景式呈现中华文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壮大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产业”。
数字展览艺术作为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重要支撑业态之一,培养数字展览艺术人才,提升文化数字传播和体验创新能力,对增强国民文化自信,提升中华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讲好中国故事,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和意义。
“数字展览设计艺术人才培训”项目旨在利用清华大学跨学科的优质教育资源优势,提升数字展览设计艺术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助推数字展览设计艺术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国家文化振兴。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数字展览设计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由清华大学作为主体单位开展,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协办。本项目将聚焦数字展览设计艺术人才培养,依托清华大学跨学科的综合教育资源优势,组织相关领域的重要专家学者和一线数字展览艺术家,从数字文化、数字文旅、国家形象、时尚传播、数据艺术、媒体空间、艺术科技等多学科的复合视角,探索创新型的数字展览设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
项目培训目标为数字展览艺术领域培养具有较高的策划和创意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帮助学员构建跨学科知识框架,提升实践操作能力,以期在未来工作岗位上发挥更好的作用和影响力。
(二)主体单位简介
清华大学具有人才与学科的综合优势,先进和成熟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管理体系,培训授课主要在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完成。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是国内较早开展文化和旅游、艺术与科技相结合的交叉学科建设的教学科研单位,师资力量雄厚、人才梯队完整,构建了符合新时代需求的文化和艺术展览策划人才跨学科培养模式,并在传统文化的转化创新策展与文化传播、国家重大历史题材及新时代建设成就展览策展、新时代文化和艺术展览策展等方面获得了突出的实践成果。如2015年米兰世博会中国馆、2019年北京世园会中国馆、2022年北京冬奥会等国家重大活动中的策展与艺术创作,故宫博物院、孔子博物馆、数字圆明园、敦煌莫高窟等国家重要文化遗产和重大文化名片的新型展览策展与创作等,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突出的示范效应。
(三)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培训总时长共65天,其中,集中培训35天。
具体安排如下:
2024年8月2日举行开班仪式。
2024年8月3日—9月6日 集中培训,包括课程学习、设计实践、实地调研、创意阐述、课程汇报等。
2024年9月7日—11月7日学员返岗实践,包括专家线上远程指导、成果展示及整理等。
(二)项目实施地点
授课地点: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实践调研:
北京,包括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世园会中国馆等;
上海,包括上海无界美术馆、上海天文馆、浦东美术馆等;
河南,包括洛阳应天门遗址、洛阳大运河博物馆等。
(三)课程设置
本项目构建以设计艺术学科为基础,融合计算机科学、文化遗产学、传播学的多学科知识的,创新的、系统的、符合时代需求的课程体系。采用课程讲座、实地案例学习、设计实践及课程研讨等多元化授课形式。开展基础理论学习、设计思维拓展、数字技术运用及综合案例实践的多方位人才培养模式。
课程分为“数字展览艺术的多元视角”“数字展览中的艺术与科技”“数字展览创意整合与创新实践”“实践与调研”四个模块。主要内容包括《文化传播中的国家形象》《创新数字文化体验构建数字文旅消费新场景》《数字展览中的文化阐释与艺术传播》《数字展览艺术创新设计的理念、模式与方法探究》《信息可视化与数据艺术》《跨媒体影像艺术》《多感官、多模态自然交互技术与艺术》《人工智能、虚拟人等前沿科技应用与展览艺术创新》《大型沉浸交互式体验空间与展览设计》《腾讯在数字文化展览传播领域的探索和实践》《数字圆明从价值挖掘到数字展览创意运营到知名文化IP的探索实践》等(具体课程名称以实际课表为准)。
(四)培训成果
1. 收集和整理学员作品,形成“数字展览设计艺术人才”教学成果案例。
2. 对展览成果进行整理,制作“数字展览设计艺术人才培训成果”展览画册。
(五)师资力量
本项目邀请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知名高校和机构的权威专家学者组成师资团队。师资团队学科交叉、结构合理,具备深厚的理论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部分授课专家名单如下:
清华大学:
苏丹(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工艺美术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副馆长)
范红(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国家形象传播研究中心主任)
杜鹏飞(清华大学教授,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常务副馆长,中国博物馆协会副理事长)
吴琼(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信息艺术设计系教授、院党委副书记)
王之纲(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信息艺术设计系主任、教授、新媒体创新演艺研究所所长)
张烈(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信息艺术设计系教授、交互媒体艺术设计研究所所长)
张铮(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文创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师丹青(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教务学术主任)
米海鹏(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未来实验室研究员)
北京大学:
杭侃(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云冈研究院院长)
浙江大学:
严建强(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考古与文博系教授)
中央美术学院:
费俊(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教授、数码媒体工作室主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叶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教授、中国高校影视学会数字艺术与动画专委会副主任)。
北京服装学院:
陈大公(北京服装学院教授,时尚传播学院摄影系主任)
腾讯集团:
张玉玲(腾讯新文创研究院专家,高级记者)
四、成绩考核与学员管理
(一)成绩考核
本项目集中培训第一阶段结束后2个月内每位学员需提交一份完整的数字展览设计方案,方案将入编《数字展览设计艺术人才培训成果选》。依据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训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培训期满后,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并经综合评定考核,向达到合格要求的学员颁发《数字展览设计艺术人才培训》结业证书。
(二)学员管理
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训项目管理规定执行。集中培训期间,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管理责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规章制度的;
2.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他不当言论的;
3.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4.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5.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6.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7.中期或结业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8.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对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项目主体可做退学处理,如培训进度未超过总集中培训时长的五分之一,项目主体可从未录取学员中按次序补录。
五、培训对象遴选
对数字艺术展览策划有强烈兴趣,有较好专业基础的公共文化机构展览策划设计人员、相关领域高校教师和数字艺术专业人员等。
所录取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承担重要创作、研究项目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相关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
(3)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或有较大发展潜力。
2.具备较强的数字艺术创作、策划水平或较高的学术科研能力,对数字展览策划有独到的认知和见解,能够提供3份以上展现本人专业水准的相关代表性成果、1份数字展览策划创意;
3.身体心理健康,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学员须获得所在单位批准和支持,以保证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5.未参加过国家艺术基金同类项目培训。
主办方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择优录取并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5日24: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在国家艺术基金公众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官网及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请申请者下载招生简章附件相关报名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
需提交材料:
1. 《数字展览设计艺术人才培训》项目报名表(见附件1)。
2.相关个人资料:
(1)本人代表性成果等资料文件夹命名格式为“YSJJ+工作单位+姓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作品入选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3)其他能够体现本人创作、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
(4)文件压缩包大小请控制在100M以内,如有视频文件可在文件中另附网络链接。
3.提交方式:
(1)初审一律采用电子材料报名,请对照要求认真准备。证明材料请保证清晰美观,使用正式扫描件。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Mediazc@mail.tsinghua.edu.cn,邮件名称及压缩包请命名为“YSJJ+单位+姓名”。
(2)正式录取人员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用于备案,请于培训报到时现场递交。
(三)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30人。录取学员将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
2.录取通知时间:2024年7月12日前(具体时间届时见官网、微信公众号及邮箱通知)。
3.请报名学员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收到录取通知后请以邮件方式回复“学员xxx确认收到《数字展览设计艺术人才培训》录取通知并将准时报到参训”,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四)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24年8月2日(10:00-12:00,13:00-17:00)
报到地点:以录取通知信息为准
七、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根据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国家艺术基金《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见附件2)。
(二)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张烈
项目联系人:张超
报名联系人:
张老师 17708312838
康老师 18810528725
王老师 18813046367
单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Mediazc@mail.tsinghua.edu.cn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凡参加本项目的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同时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主体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
3.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主体清华大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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