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
视觉前沿
  投稿:uban@foxmail.com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向美而行”全国文明旅游公益宣传片征集展播活动通知

iuben 文旅部办公厅 首页 > 文旅 > 文化旅游   收藏此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挖掘并集中展播各地制作的文明旅游公益宣传片,彰显文明旅游公益宣传丰硕成果,更好营造文明旅游浓厚氛围,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向美而行”——全国文明旅游公益宣传片征集展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展播内容  聚焦文明旅游理念,征集展播一批内容品质高、社会效益佳、宣传效果好的公益宣传片,主要方向包括:  

(一)文明守礼。尊重当地文化风俗,维护公共秩序,爱护环境卫生,守护文物古迹,保护生态环境,用文明陪伴旅途。  

(二)文明用餐。拒绝餐饮浪费,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倡导使用公勺公筷,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三)文明住宿。遵守客房禁烟规定,爱惜房间设施设备,不在公共空间喧哗吵闹,自觉减少使用牙刷、拖鞋等一次性用品。  

(四)文明交通。遵守“有序排队、先下后上”行为规范,自觉系好安全带,不扰乱交通秩序,不占用导游领队专座。自驾出游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五)文明游览。遵守景区景点文明提示,礼让老弱病残人士,量力而行参加高风险旅游项目,避开未开放开发区域。  

(六)文明购物。选择正规场所购物,理性消费,拒绝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参加不合理低价旅游团。  

(七)文明娱乐。不参加违法违规娱乐活动,自觉抵制“三俗”娱乐项目,拒绝“黄赌毒”。文明参与观展、观演、观赛等活动。  

二、报送要求  

(一)作品需具有创新性、知识性和趣味性,制作精良,画质流畅,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  

(二)作品应从旅游景区景点及游客视角出发,情景交融地展现文明旅游理念,引发观众共鸣,具备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鼓励将各地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融入作品中,可采用实景、动漫、MV等多种形式。  

(四)视频时长一般不超过180秒,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五)参选机构或个人需确保作品原创性,不得抄袭或擅自使用他人作品,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并授权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使用作品进行宣传推广。  

三、征集展播程序  

(一)2024年6月30日前,参选机构或个人将报名表及作品报送至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初审。  

(二)2024年7月30日前,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作品(不超过3个)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复审(报名表纸质版盖章后寄送至指定地址,报名表扫描件和视频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scglszhdyc@mct.gov.cn)。  

(三)2024年8月30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终审,并公示拟集中展播的全国优秀文明旅游公益宣传片名单。  

(四)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开展集中展播及宣传推广。  

四、集中展播  

(一)多渠道线上展播。优秀作品将在文化和旅游系统各级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进行展播,向公众传播文明旅游理念和知识。  

(二)社交平台深度互动。优秀作品将在抖音、快手、B站、小红书等平台进行公益展播,并获得平台流量扶持和重点推广。同时,利用“十一”、春节、“五一”、暑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发起相关话题,鼓励用户参与互动,分享他们的文明旅游故事和经验,进一步提升文明旅游的社会影响力。  

五、活动组织  

(一)强化政治引领,精心谋划实施。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内容审核和推荐过程中坚守导向正确、品质优良的原则,确保作品内容优质、富有正面效应。  

(二)汇聚多方力量,形成协同联动。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积极与宣传、外事、公安、交通、教育、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沟通协作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经营单位、公益组织等各方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构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的长效机制。  

(三)立足本地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各地要结合本地文化和旅游市场实际情况,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提高文明旅游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文明旅游工作更具吸引力和影响力,为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六、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联系人:刘晓琦 010-59882711  工作邮箱:scglszhdyc@mct.gov.cn  

承办单位:中国旅游报社  

联系人:王梦璐 010-85168187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中国旅游报社  

(收件人:杨茂兰13671351617,010-85168197)  

支持媒体:抖音、快手、B站、小红书等  特此通知。 


附件: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4年5月19日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