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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黄河影像志”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首届“黄河影像志”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2026-09-29 首页 > 文旅 > 文旅摄影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

河南地处黄河中下游,黄河河南段河道总长711公里,流经8市28县(市、区),流域面积3.62万平方公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系统记录黄河河南段自然风貌、历史遗存、生态变迁与时代图景,以影像志的纪实视角留存大河岁月,诠释沿岸民众与水土相依共生的人文内涵,河南省艺术摄影学会特举办“黄河影像志”摄影大展,面向全国摄影工作者、爱好者公开征集作品。

大河岁月、影像存志。本届大展以“志”为体、以“影”为用,主张以严谨的田野行走与持久的影像积累,构筑一部可观看、可检索、可传世的黄河影像志书;在宏阔的大河气象与细微的民生日常之间,为当代中国的黄河留存一份具有文献价值的视觉档案。

一、大展主旨

(一)存史——以纪实影像系统记录黄河河南段的地理形貌、历史遗存与生态变迁,为大河立档,为时代存照。

(二)见人——把镜头对准黄河两岸的普通人,记录他们的劳作、欢庆、迁徙与守候,让“人民的黄河”成为影像叙事的主体。

(三)铸魂——以“九曲”河道百转千回之势,喻示民族精神的百折不挠,在影像中发掘并传递黄河文化所承载的自强不息与文化自信。

(四)见证——以影像记录展示黄河沿岸高质量发展的状况,记录大河两岸在生态保护、防洪安澜、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城乡融合、文化传承等方面的进展与成效,见证一条古老河流的当代新生。

(五)创新——接纳多元摄影语言与新的影像媒介,鼓励在黄河这一厚重母题上展开当代表达与艺术探索。

二、组织机构

主办:河南省艺术摄影学会                                            

承办:河南各地市艺术摄影学会

三、征稿内容

本届大展以河南段黄河为唯一拍摄地域,征稿内容围绕“历史—人文—生态—民俗”四条脉络展开,并分设四个投稿组别。投稿人须在投稿前确认作品拍摄地在本启事规定的征稿地域范围之内。

(一)拍摄地域

拍摄地域为河南省黄河沿线,包括黄河流域、黄河故道、黄泛区。凡在河南省境内黄河干流及其滩区、灌区、支流汇入地带,以及明清黄河故道、黄泛区等相关历史地理范围内拍摄的作品,均在本届大展征稿地域范围之内。

(二)征稿内容

1. 大河形胜——展现河南段黄河标志性的“九曲”河道,以大河百转千回,喻示民族精神的百折不挠。包括峡谷、河湾、滩区、悬河、故道等典型地貌景观。

2. 文明印迹——记录黄河两岸多样景观,呈现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留下的文明痕迹。包括古渡口、石窟寺与摩崖造像、古城古镇、堤防埽坝、引黄灌溉工程遗存等历史遗存。

3. 岸边人家——聚焦生活在黄河两岸的普通人,捕捉他们的真实状态与精神面貌。

4. 岁时风物——捕捉社火、祭拜、舞龙等民俗活动,展现沿岸人民丰富而微妙的日常与情感。

5. 治河图景——记录黄河工程、沿岸人们的劳动与工作场景,包括三门峡、小浪底、西霞院等治黄水利枢纽的运行与维护,以及防洪工程、抢险一线、引黄灌区等现场。

6. 湿地新生——记录湿地生态修复成果、鸟类栖息与生物多样性状况。

7. 大河意象——通过影像进行更具象征性和哲学意味的表达。

8. 发展新篇——记录展示黄河沿岸高质量发展的状况。包括:沿黄生态保护治理与绿色低碳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与新质生产力培育、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与文旅融合、沿黄群众生活改善与民生福祉提升。以影像呈现大河两岸的新变化、新气象、新面貌,记录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进程与生动实践。

(三)投稿组别

本届大展设纪实组、艺术组、创新组、视频组四个组别,投稿时请明确注明所投组别。各组别的界定与要求如下。

1. 纪实组

坚持以客观记录为准则,强调真实性、文献性与叙事完整性。作品须在河南省黄河沿线实地拍摄,仅可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增减、拼接、合成等改变真实现场的后期处理。组照应具有明确的主题与内在逻辑,形成完整叙事。

2. 艺术组

鼓励个性化的视觉语言与艺术探索。可充分运用构图、光影、色彩、影调等造型手段进行艺术化表达,允许在真实拍摄素材基础上进行符合艺术创作规律的后期调整,但不得改变拍摄主体的基本形貌与影像的客观属性。

3. 创新组

面向新的影像媒介与表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摄影、无人机航拍、全景与虚拟现实影像、红外与紫外摄影、蓝晒与湿版等古典工艺、图像拼贴与观念摄影,以及以AI辅助创作的实验性影像作品。

以AI生成或AI辅助方式创作的作品,须在作品阐释中明确说明所用工具、生成方式与素材来源;其核心视觉要素应以真实拍摄素材为基础,不得以AI生成内容冒充纪实摄影作品,不得出现与黄河河南段实际地理、风物明显不符的虚构场景。

4. 视频组

以动态影像记录黄河河南段,形式包括微纪录片、纪实短片、航拍短片、实验影像等。作品须具备完整的叙事或表达结构,可以有人物同期声、解说或字幕。单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

四、征稿对象

面向河南籍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及影像创作者公开征集,不限年龄、职业与地域。鼓励沿黄市县摄影组织、高校院系、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稿、专题投稿,组委会将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五、征稿时间与日程安排

征稿时间: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截止。建议作者提前完成投稿,以免因网络或传输延迟影响参评。

六、作品要求

所有投稿作品均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并符合所投组别的技术要求。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参评的,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一)作品要求

1. 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可提交单幅或者组照。组照每组4—8幅,依次编号,计为一件作品。

2. 欢迎近年新作,具备史料价值的早期作品同样接纳。早期作品请在投稿文字说明中注明拍摄年代与拍摄背景。

3. 坚守纪实原则,仅能够适度调整影调与色彩,禁止拼接合成、篡改实景原貌。

4. 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超过15幅(组)。

5. 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作品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等全部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6. 已在省级及以上摄影展赛获奖或公开展出的作品,投稿时须予以说明,由组委会综合权衡是否接受。

(二)图片类技术要求(纪实组、艺术组、创新组)

1. 投稿文件为JPG格式,单张图片不小于3MB,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

2. 作品画面不得添加边框、水印、签名、文字等任何标识;创新组如系作品表达所必需,须在作品阐释中予以说明。

3. 电子文件须保留完整EXIF信息。

4. 纪实组入展作品的作者,须在组委会通知的规定期限内提供原始数字文件或原始底片扫描件备查;逾期未提供或无法提供的,取消其入展资格。

(三)视频类技术要求(视频组)

1. 文件格式为MP4(H.264编码),单个文件不超过2GB。

2. 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帧率不低于25fps,视频码率不低于10Mbps。

3. 单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建议配中文字幕。

4. 作品中使用的音乐、字体、影像素材等须确保合法授权,相关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纪实组作品禁止拼接合成、增减元素、篡改实景原貌;严禁以AI生成内容冒充真实记录。经查实存在上述情形的,一律取消参评与入展资格。

七、投稿方式

本次征稿统一通过指定邮箱受理,不设其他投稿渠道。请投稿人投稿前仔细核对邮件命名格式与附件规范,以免影响稿件登记与评审。

(一)投稿邮箱与邮件命名

本次征稿仅接收电子稿件,不接收纸质投稿。

指定邮箱:yssyhn@qq.com

邮件命名格式:黄河影像志+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

(二)邮件正文文字说明

每件作品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内容包括:

1. 作品名称。

2. 拍摄地点(须具体到市、县/区及拍摄点位)。

3. 拍摄时间(年月;早期作品请注明年代)。

4. 所投组别。

5. 作品阐释(150字以内,说明创作背景、拍摄缘起或作品立意)。

6. 作者信息: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常用电子邮箱。

八、评审与公示

(一)评审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结果公示——拟入展作品名单将在主办单位官方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向组委会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据。

(三)入展规模——本届大展拟遴选入展图片作品120幅(组)、视频作品10部,具体数量由组委会根据来稿质量最终确定。

九、展览、出版与成果

(一)线下展览——择期举办“黄河影像志”主题展览,拟在郑州首展,并根据条件组织省内沿黄城市巡展。

(二)作品集编印——编印《黄河影像志》大展作品集,收录全部入展作品及特邀作品,附作品信息与创作手记,由主办单位统一设计和印制。

(三)线上展览——同步开设线上展览专区,以数字影像志形式长期开放,便于公众检索与学术查阅。

(四)荣誉与回馈——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并赠送《黄河影像志》大展作品集一册。

(五)配套活动——邀请部分入展作者参加展览开幕式及黄河影像创作交流活动;适时组织学术研讨、创作分享与专题讲座。

(六)本届大展不设奖金,不向投稿人收取任何费用。

十、版权约定

(一)本次征稿不收投稿费用,所有来稿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二)作者保留作品著作权。

(三)主办单位享有入展作品非商业公益使用权,可用于展览、画册印制、宣传推送、学术交流,使用时标注作者姓名,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四)主办单位不得将入展作品用于商业广告、商品开发等商业用途;如需商业使用,须另行取得作者书面授权并支付相应报酬。

(五)投稿即代表认可启事全部条款,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黄河影像志”大展组委会。

十一、责任声明与违规处理

(一)投稿人应保证作品不侵犯他人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并自行承担因作品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由此给主办单位造成损失的,主办单位有权依法追偿。

(二)凡经查实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入展资格,已颁发证书的予以收回,并在主办单位官方平台予以通报:

1. 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作品非本人原创;

2. 在纪实组作品中拼接合成、增减元素、篡改实景原貌,或以AI生成内容冒充真实记录;

3. 冒用他人身份投稿,或一人多投、重复投稿扰乱评审秩序;

4. 侵犯他人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5. 其他违反本启事规定的行为。

(三)凡因不可抗力导致大展进程需要调整的,组委会有权对日程安排、展览形式作出相应变更,并及时通过官方平台公告。

十二、咨询联系

咨询邮箱:yssyhn@qq.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官方平台:河南省艺术摄影学会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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